近日,马尔康市法院顺利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与福建某路桥公司因某隧道的施工工程款支付问题诉至马尔康市法院。因施工项目为隧道工程,双方的争议金额达2000万元,争议项目高达30多项,且均为专业性问题。
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查明涉及大量的隐蔽工程、工程增量、签证,且均超出合同约定内容及单价。为解决该问题,双方协商预启动司法鉴定。
但经咨询,鉴定机构需要对整个隧道工程的造价进行鉴定。而整个隧道工程的造价为1.5亿,鉴定费高达几百万,高昂的鉴定费不禁让双方当事人又犯了难。经法院主持双方再三协商之后决定由公司高层出面协调处理。
“法官,经过一周的协调,还是未能达成调解方案。现在案件处于相持阶段,谁也说服不了谁。能不能申请法院参加并主持调解?”这是当事人向承办法官打来的“求救”电话。
承办法官经询问具体的情况后得知,随即赶往公司所在地,开展实地办案。到达现场后,办案人员与双方当事人一项一项地核对工程量、一遍一遍地核单价、流水......遇到专业性的问题,就由专业人员进行讲解、分析。
经过两天两夜的努力,最终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并表示“法院为了解决企业难处、降低诉讼成本,不辞辛劳做调解工作,双方都会积极配合履行调解协议内容。
下一步,马尔康市法院将持续加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引导矛盾各方互谅互让,以和解形式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缩短审理周期,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唐建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