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中江法院:执前督促  让双方当事人倍感温暖

  
2024-11-27 17:29:29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俞阳

“法官,我到法院了,钱我带来了。”近日,被执行人刘某打电话给德阳市中江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告知钱已经准备好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记者日前对此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2023年6月4日,原告谢某某与被告刘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谢某受伤,交警部门判定被告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中江县人民法院判决后,被告刘某未按照判决内容履行,原告谢某某申请中江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中江县人民法院审查发现,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故采用执前督促的方式对被执行人进行劝导释法,督促其主动履行,同时告知被执行人若不主动履行,待正式执行立案之后面临的诸多惩罚。

执前督促中,办案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被执行人刘某表示愿意筹款主动履行,但需要一两天时间。办案法官第一时间将案件办理进度告知申请人,并表示被执行人刘某愿意筹款履行。对此,申请人也对被执行人筹款表示理解,表示若被执行人能一次性履行完毕,他们则愿意放弃迟延履行金。

今年11月20日一早,双方来到中江县法院,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履行完毕。履行完毕后,被执行人刘某长舒一口气,表示“这下终于卸掉了心理包袱。感谢法院的耐心,这下我可以安心出门赚钱了。”申请人谢某某则是一个劲儿道谢:“感谢政府,感谢法院,现在日子好了真是离不开你们!”

据悉,中江法院自今年6月开展执前督促以来,在执前督促阶段共执行完毕87件案件,执行到位款项147万余元。执前督促,用对被执行人“伤害最小”方式,达到执行最大效果,化解当事人心结,解开当事人包袱,让双方当事人都倍感温暖。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