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劣种子“横行”天全仁义 司法合力揪出幕后黑手

  
2024-11-15 16:11:00
     

杨永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11月12日,雨后初晴、阳光明媚,在雅安市天全县仁义镇政府的院坝里,民警、法官、检察官、群众围坐一起,全神贯注、安静有序,在熠熠生辉的国徽下,一起销售假冒伪劣种子案“巡回审判”就此展开。

仁义镇是远近闻名的“红色粮仓”,已具有规模效应。成熟的稻谷是当地农民的安身之本,更是他们的寄托所在。然而,春耕时购买的“伪劣种子”竟让一年的期盼泡了汤……“得知今天法院要宣判那两个卖假种子的人,我特意从家里赶来旁听,看看害我们的后果。”仁义镇红军村的王大爷说道。

“伪劣种子”泛滥一事还要追溯到两年前。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吕某在明知自己售卖的水稻种子未通过国家审定,且无规范包装、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检验证号及合格证的情况下,层层“加价”,最终以90元/斤的价格向仁义镇89名农户销售约214.9斤的种子,导致该镇89名农户出现大幅减产和部分绝收,直接间接损失达10万余元。

收到线索后,天全县检察院及时派员提前介入,组建专案小组引导侦查取证,并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水稻种子进行鉴定,全面评估、核查农户损失。经鉴定,李某、吕某销售的水稻种子纯度低于国家标准,系“劣种子”。此外,李某还通过虚构自己在海南省承包土地种植水稻原种、伪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及水稻育种金额预算单等方式骗取投资37万元。

3月25日,线索由天全县农业农村局移交给天全县公安局,天全公安迅速成立专案组,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齐心协力,辗转安徽、江苏、浙江等地及省内多个市州,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吕某抓获,为89户村民挽回损失10万余元。

经天全法院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销售伪劣种子罪、诈骗罪,被告人吕某犯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到五年不等,并处罚金5.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2.75万元。

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天全法院、天全公安、天全检察、天全农业农村局还在巡回审判后,联合举办“3.25销售伪劣种子案挽回群众损失发还仪式”,拿到钱款后,群众喜悦溢于言表,纷纷为天全司法机关和农业部门点赞。

“感谢天全司法机关,给了我们一个公道,大家的损失可以得到弥补了!”张大爷的声音中透出对法治的深切信任,法治的力量这一刻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心中。发还仪式现场,仁义镇全体受损群众将自发制作的“惩恶扬善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秉公执法 勤政为民”等锦旗送给了在场部门,这样的一幕体现出人民群众对天全司法机关司法为民工作理念的认可。

粮食是社稷之本,种业是粮食之基,只有种优才能粮丰,只有粮安才能民安。下一步,天全县司法机关将严厉打击各类制销伪劣农资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农资安全、促进乡村振兴,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