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及时雨” 齐聚一堂话文艺

  
2024-11-07 10:56:01
     

锦法宣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王一多

“啊?这也侵权?”“哦,这也侵权!”近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与成都市文化馆开展“送法进馆”活动,该院“锦知•添翼”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成都市文化馆及20余个区、市、县文化馆馆长和工作人员齐聚一堂,共话文艺中的知产保护。



未经同意翻跳他人舞蹈录制成视频发布在短视频账号进行吸粉和商业推广,侵犯了他人对舞蹈作品享有的表演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未经授权在综艺节目中使用他人音乐作品做为背景音乐,侵犯了他人对音乐作品享有的复制权、表演权及改编权等著作权……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为听众树立知识产权意识,了解知识产权的绝对权属性:未经权利人许可进行复制、传播等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锦江区法院知产法官针对文化馆的司法需求量身定制了这一堂以案说法的讲座,围绕著作权侵权若干问题对参与人员进行培训。

如何保护街头艺术IP?如何避免文化馆课程侵权?如何规范与合作公司的活动?就文化馆面临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等问题,“锦知·添翼”审判团队逐一剖析,与大家展开深入交流。

对街头艺术表演的内容和形式,文化馆应提前进行审查,如是否取得合法授权、是否进行免费表演等;街头艺术IP形象,可以形成美术作品、图形LOGO、文创产品、影视及动漫等,通过版权、商标权和专利权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对公众号及APP上发布的文章、图片及视频等,文化馆作为平台方,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要求合作公司、授课老师保证其对发布的作品享有合法权利。

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收获颇丰,这场知识产权的“及时雨”改变了以前的错误认知,以后的工作中一定注意“先授权后使用”;更加深刻意识到,只有加强知识产权意识,才能避免侵权纠纷,更好地保护作品版权、图形LOGO商标等知识产权,激发文艺从业者的创新动力,促进文艺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