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小区 零距离化解物业纠纷

  
2024-11-05 09:18:20
     

陈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巡回审判是法院根据案件特点,深入当事人所在地尤其是交通不便地区,让群众节省时间和精力,就地处理矛盾纠纷的一种审判方式。近日,自贡市大安区法院牛佛法庭就通过巡回审判成功化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周某于2012年购买了某小区房屋,并与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后因该房屋外墙渗水造成室内装修小部分损坏,周某认为物业服务公司未尽到物业合同中的公共管理义务,自此拒绝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公司遂起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查阅了案卷资料,考虑到物业纠纷普遍都是标的额小,案情简单的“小案”,但这些案件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感,便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向小区居民业主进行一次以案释法,将审理过程直观的展示在业主面前,让其了解法律的具体适用过程。

审理当天,承办法官首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查看了房屋现状,之后在物业服务公司办公室进行了巡回审判。承办法官针对双方的主要争议点,明晰物业服务领域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从中沟通协调,一方面释法明理,向业主方释明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义务,另一方面以情动人,劝说物业公司根据客观情况以合理方式沟通处理问题。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周某也当场履行了物业费交纳义务。

为更好的解答群众疑惑、普及法律知识,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当场就举证责任、合同约定、权益维护等业主关切问题,结合《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向现场旁听业主进行答疑解惑,引导业主依法维权。

法官说法:

物业纠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法律约定,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基本的服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业主不能以单纯的主观感受认为服务不到位就拒绝交纳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存在重大瑕疵,如小区垃圾长期无人清理、安保设施严重损坏且未及时修复等,影响到业主的正常生活,业主可以要求物业企业整改,并在整改期间酌情减少物业费的支付,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