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协作办理17对虚假人员办理婚姻登记案

  
2024-10-29 15:36:40
     

吴远明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10月29日上午,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下活‘一盘棋’,唱好‘双城记’”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川渝协作典型案例——邻水县检察院督促邻水县民政局撤销赵某某等17对虚假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


据介绍,2008年至2011年,陈某某、蒋某某等8人(均已判刑)共谋,利用重庆市渝北区某乡镇开发之机,在四川省邻水县寻找单身男女或办理虚假户籍,由他人冒充虚假户籍人员,在邻水县5个乡镇申请与渝北区该开发乡镇居民登记结婚。

乡镇工作人员在男女双方未到场、且未核实相关材料真实性的情况下,仅以陈某某、蒋某某等人提供的资料,为赵某某等17对虚假人员办理婚姻登记,并将登记时间提前至开发文件限定的时间段内。

陈某某、蒋某某等人又以17对虚假人员的婚姻登记资料为基础,将虚假人员户口迁至渝北区该开发乡镇后,向渝北区民政部门申请离婚,再向渝北区拆迁办申请分户。陈某某、蒋某某等人先后骗取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款累计820余万元。

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陈某某、蒋某某等人系列诈骗案件时,发现了邻水县部分乡镇违法办理结婚登记线索,2023年3月16日,通过川渝高竹新区检察服务中心将线索移送至邻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7日,邻水县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并联合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核实。

2023年5月至8月,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查明的虚假婚姻登记违法事实,由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出撤销赵某某等17对虚假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邻水县民政局依法撤销案涉17起的违法婚姻登记;渝北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渝北区民政局撤销虚假离婚登记,依法有效维护广渝两地婚姻登记管理秩序。

邻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熊前英介绍,2023年12月,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推动解决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处理婚姻登记问题百件优秀检察监督案件”。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