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法院:联合化解一起因拆迁引发的继承纠纷

  
2024-09-30 17:33:20
     

卢茜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9月30日,记者从乐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南塔法庭联合辖区小镇法官、南塔街道办以及居民委员会共同化解一起因拆迁引发的继承纠纷。


罗某与杨某两位老人系夫妻关系,生前共有位于乐至县天池镇棉花湾村9组的房屋,共育四子女。长子罗某甲与温某某系夫妻,共育二子,次子罗某乙与杨某甲系夫妻,共育一子。2019年4月6日,长子罗某甲与弟媳杨某甲达成赡养协议,约定双方对老人杨某某进行赡养并对上述房屋拆迁后的权益进行分配,老人的另外两个子女自愿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2019年4月12日,因城市建设,该房屋被拆迁,各方按协议约定份额分别与拆迁部门签订拆迁协议,明确了相关征收补偿安置的事项。事后,弟媳一家与长子一家因上述房屋的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弟媳杨某甲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赡养协议有效并要求按照赡养协议约定办理房屋接收、房屋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调解过程:南塔法庭收到起诉材料以后,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情况,弄清事情原委以后,法官认为该案系因双方缺乏沟通引发的纠纷,为避免矛盾进一步被激化,南塔法庭积极协同辖区小镇法官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组织双方在社区调解室面对面沟通。沟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一方要求先配合办理权属证书以后才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一方坚决要求先履行补偿义务再配合办理权属证书,双方僵持不下,均表示绝不让步。

见此情形,法官与社区工作人员商议后,决定分工合作,对双方开展“背靠背”调解。法官从赡养协议的约定效力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向温某某方进行释法说理,并对其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详细解答;社区工作人员从传承文明家风、和谐家庭关系出发,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希望双方能协商处理。

经过多番轮调,现场紧张的气氛得以缓和,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原告方当场支付补偿款40000元,被告方同意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至此,这起涉老继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据悉,近年来,南塔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折枝护老工作站”,设立适老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发动社会基层解纷力量促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力促社会和谐、弘扬谦让美德。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