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亲戚变假租户,阻碍执行被处罚

  
2024-09-27 18:02:3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近日,被执行人张某串通亲戚钟某冒充租客,捏造租赁事实,签署虚假租赁合同,意图阻碍成都市郫都区法院执行工作。经法院调查核实后,针对二人扰乱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依法分别对被执行人张某处以罚款2000元、案外人钟某处以罚款1000元处罚。

2023年12月,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某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钟某某、张某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书,查封并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屋。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案外人钟某便向法院提交了租期为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一份、房屋租赁租金20万支付流水一份。

执行干警在收到相关材料后,认真梳理并发现了部分疑点:

1.租赁合同签订于2021年,保存良好,签名及指纹印记清晰明显。

2.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系亲戚关系,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房屋实际使用人为被执行人本人及其家属。

3.租赁合同约定租期长达十年,并一次性付清所有租金。

法院随即传唤了钟某及张某。在法律的震慑与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明下,案外人钟某交代了事情真相,承认自己与被执行人钟某某系姐弟关系,因碍于情面,法律意识淡薄,便配合被执行人虚构租赁事实阻碍执行工作,现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接受法院的教育批评,当场写下了悔过书并交纳了罚款。被执行人张某也认真悔过、缴纳罚款,并积极配合法院处置,及时腾退了房屋。

在法律面前,谎言与伪装都终将会被击破。采取虚构租赁关系、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对抗法院执行,一经查实,人民法院将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应当正视自己的履行义务,摒弃侥幸心理,积极主动偿还债务,案外人更应该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不轻易挑战法律尊严,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