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利剑丨看“执行110”如何破局执行不能案件

  
2024-09-13 10:20:05
     

杨镇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上海某公司申请执行王某某偿还代偿款14000余元,经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某均拒不履行义务,拒不提供其具体住所,法院也未查找到王某某可供执行的财产,致本案陷入执行不能的境地。

后根据上海某公司提供的王某某行踪线索,荣县法院“执行110”迅速出警,终于找到了王某某,王某某表示确无履行能力。根据案件情况,法院最终决定对王某某处以10日拘留处罚。至此,该案已属于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可以认定为执行不能案件。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以对王某某拘留为契机,安排人员向其家属做工作。

随着“执行110”电话响起,整个案件有了新转机。“喂,你好,是荣县人民法院‘执行110’吗?我是被执行人王某某家属,我愿意代为履行王某某的还款义务,希望法院能够解除对他的拘留措施。”

三日后,被执行人王某某的家属主动与法院“执行110”联系,并代为履行了全部义务,该案在“执行110”的威慑下,由执行不能的案件,转为执行完毕。

“红梅利剑”荣县法院在行动,荣县法院充分利用“执行110”平台,积极收集线索,迅速狠抓落实,部门协同联动,快速应对处置,为化解矛盾搭建桥梁。相关人员如有执行线索,请拨打荣县法院“执行110”座机电话:0813-6550110。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