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名业主拒缴物业费 “标杆”诉讼既解“症结”更解“心结”

  
2024-09-09 16:47:37
     

刘小燕 夏东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近日,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以审理某物业公司起诉夏某的物业合同纠纷一案为契机,来到该物业罗江区某花园小区开展巡回调解,并邀请区住建局、万安镇相关人员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德阳市物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收到良好效果。

据悉,该小区至今尚有近70户业主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现已撤场,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物业公司遂向罗江法院提起诉讼。罗江法院收到案后,遂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委派特邀调解机构罗江区物业协会进行调解,但收效甚微。为妥善解决该系列物业合同纠纷,罗江法院在征得物业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立一件案件进行“标杆”诉讼,以达到审理一案处理一片的诉源治理效果。

“案件进行审理程序后,审理团队对案件进行了研判,如果仅就案办案,无法起到审理一案处理一片的效果,只有到基层去了解老百姓拒交物业服务费的原因,找准问题的症结,才能妥善处理该系列案。”承办法官告诉记者。

经过和罗江区万安镇政府、黎明社区多次沟通,做好充分的准备后,8月23日,罗江法院审判团队一行冒着酷暑一大早便来到了该小区。现场已有很多业主围坐在树荫下,等待这场大家都关心的身边事如何解决。

“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太差了”“疫情期间曾经有两个月电梯都不能用”“消防设施存在隐患,一打开,电梯井就漏水”“小区配套面积不够,我们多交了多年的物业管理费”“小区物业用房变更设计放在了地下室,无法使用,业主没有活动室”……业主们纷纷围住法官,诉说着自己亲身经历的烦恼以及和物业之间的矛盾。物业公司相关人员也来到现场,对业主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涉案标的额并不大,案情也并不复杂,但事关群众的烦心事,承办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顶着烈日,坚持耐心听取涉案业主和在场业主的陈述,细致阐述物业服务情况,并就地开展送法普法活动,围绕“前期物业合同的效力”“墙面漏水问题,究竟是物业的责任还是开发商的责任”“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受损,物业公司有没有责任”“不交物业费,会有什么法律后果”等小区业主普遍关心、常见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宣讲。针对现场业主提出的有关物业纠纷及民法典关于物业合同纠纷的规定及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适用问题,法官在现场做了一一解答,住建局工作人员也就维修基金的使用、配套面积不够是否影响产权面积进而是否影响物业服务费的计算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得到了围观群众的认可。

同时,法官还走访了该小区内争议较大的地下公共用房,听取了业主们的意见,从法律层面做了解释。承办法官希望物业公司和业主们放下偏见,以诚相待,互相理解,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共同打造无讼小区。据物业公司反馈,在此次巡回调解中,现场有9户业主主动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目前还有10多户在协商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