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检察建议书,助破产重整企业排除隐患

  
2024-09-03 09:26:05
     

青检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多亏了检察机关的介入,才能顺利处置这些危废物和危化品,解决了公司的一大安全隐患。目前,公司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每年营收预计约1.5亿元。”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回访青白江区某家居制品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刘某(化名)时,对方如释重负地说道。

2023年11月,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青白江区某家居制品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债务缠身,经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重整阶段,但是厂区内还有大量危废物没有得到妥善处置,很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承办检察官随即联合青白江生态环境局来到甲公司实地走访调查。

偌大的厂区已是一片破败荒凉,道路布满了微黄色的青苔,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检察官来到了堆放危废物的库房,库房外无任何安全提示标识,库房的一侧地上堆放着布满灰尘的各种大小的桶装物,里面装着过期的油漆、固化剂、稀释剂等危废物,部分危废物甚至还处于未密封状态,该库房也只是暂时储存地,并不符合存储条件。

随着检察官的深入调查,又发现另一重要线索。厂区内还有一个实验室,里面存放了大量的过期硫酸、甲苯等危化品,已出现硫酸腐蚀存储柜的现象,这些危险废物和危化品存放时间较久,有些外包装已锈蚀、老化,如不妥善处置,不仅严重影响公司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等财产安全和变现价值,而且极易发生泄漏、污染土壤水源,继而引发更大的环境污染代价。

“公司现在处于破产重整阶段,这些也不能随意就处置了,而且还涉及到处置相关费用,我也不清楚具体的处理流程,平时就将库房门锁上,我负责保管钥匙。”针对检察官提出如何管理库房的问题,王某无奈的说道。

调查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将掌握的情况进行梳理,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并开展磋商座谈,2024年3月11日,青白江区检察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指导公司管理人及时处置危废物和危化品,排除存在的隐患。管理人赓即在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紧锣密鼓地做好危废物和危化品登记造册、拍照等前期准备工作。

处置费用怎样支付,直接影响公司存在的隐患能否顺利被排除,但危废物和危化品的处置费用如何认定,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承办检察官在办案初期,针对这一问题多次与法院沟通讨论后,一致认为,危废物和危化品的处置保护了企业整体资产,有利于全体债权人,虽不能直接对应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共益债务六种情形,但从全体债权人获益的角度,应属共益债务。后甲公司管理人在其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中将危废物和危化品的处置费用列为共益债务,并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批准了该草案。

2024年3月25日,在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所有危废物和危化物处置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青白江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现场验收。管理人共处置废油漆、废硫酸、废有机溶剂、废胶水等9个品类的危废26.74吨,处置费用合计79660元,均列为共益债务。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