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成都双流新实践:村(社区)“法治副书记”揭牌亮相

  
2024-08-26 13:06:03
     

岳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近日,成都市双流区重点村(社区)法治副书记(委员)选派仪式暨授牌仪式在黄甲街道双兴国际社区举行。双流区法院与9个镇(街道)签订了选派合作备忘录、42名党员法官与重点村(社区)书记签订了法治副书记(委员)选派协议。


据介绍,今年6月,双流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区镇(街道)重点社区全覆盖建立法治副书记(法治委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发动机关党员下沉基层一线,通过党建领航 “扎根固壤润土”,谱写“基层善治”新篇章,探索和发展具有双流特色的“枫桥经验”落实落地。

因此,双流区法院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42名党员庭长、副庭长或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业务骨干,作为双流区全域9个镇(街道)重点村(社区)法治副书记(委员),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社工部协商名额、法院指派推荐人选、镇(街道)党(工)委集中研究及统一任命。当天仪式上,双流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法院领导共同为社区法治副书记(委员)代表授牌。

据悉,双流区制定了选派、培养、管理、作用发挥等相关制度3项,明确履行党建指导员、普法宣讲员、矛盾调解员、村务顾问员“四大员”职责11项,建立闭环考核机制。比如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法治培训,对土地发包、项目建设、合同签订等从法律层面文件审核把关,通过每月实地调处、季度联动排查、半年联席会议,对村(社区)调解组织、调解员、网格员开展业务指导。

当天,双流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谌辉致辞。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谭英华提出法治副书记要当好依法治理的“引领者”、普法用法的“推动者”和司法为民的“先行者”。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