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暖心办案 保障困境未成年人权益

  
2024-08-22 16:45:2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近日,简阳法院审理一起申请指定监护人的特别程序案件,现年74岁的赵某因突发急性脑梗住进医院,瘫痪在床,无法照看家中9岁的残疾儿子小赵,故赵某委托律师起诉至法院,要求指定小赵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担任小赵的监护人。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迅速联系当地居委会,到小赵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并联系简阳市社会福利院解决小赵的临时照护问题。随后立即走访赵某所在的医院、社区、派出所详细了解赵某家中情况,赵某现处于脑梗恢复期,无法下地行走,有语音障碍,即使恢复到最理想状态出院,赵某都需要有专人护理,已丧失劳动能力;小赵的母亲智力异常,其生活不能自理,无法照顾小赵。随后联系赵某的亲戚,询问是否能够抚养小赵,但赵某的亲戚均表示无能为力。

了解完情况后的当日,简阳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起案件并当天作出判决,指定社区居委会为小赵的监护人,同时,根据其智力障碍问题,积极协调简阳市教育局,帮助转入简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为小赵指定监护人后,承办法官带着购买的衣服、书包、画笔、玩具等慰问品前往简阳市社会福利院看望小赵,了解其生活情况,鼓励其好好生活与学习。

法院不仅是法律关系的守护者,也是社会关系的修复者,更是弱势群体利益的维护者。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解决的不只是案件,更重要的是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给予关注和保障,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的蓝天。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