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芦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文/图
遇到未成年人入住旅馆,除了要求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还要履行询问义务,如果没有,那就“摊上事”了。
为进一步强化宾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月7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公安分局获悉,广安区某酒店接待2名未成年人入住,对该酒店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并停业整顿一周,这是在2024年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介绍,广安区北辰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酒店接待2名未成年人入住时,未按照规定核实其身份,未询问报备监护人联系方式,也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该酒店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该酒店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并停业整顿一周。
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规定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落实“五必须”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是广安区公安分局对未严格落实。
据悉,“五必须”新规的宾旅馆,在2024年开出的首张“罚单”,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其中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明确规定。
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落实“五必须”
★ 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 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 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 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 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