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霁云 张雨沛 王紫嘉 成凤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文/图
今年以来,资阳市基层法院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将案件办理作为参与诉源治理的重要途径,争取、整合各方力量共同解纷,加强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力求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机制,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诉源治理
全市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政主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根据省高院要求,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加强对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形成源头预防、非诉前置、多元化解的前端治理路径。立足人民法庭职能定位,通过巡回审判、送法下乡、以案说法等活动,结合目前建立的“小镇法官”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难题,强化社会公众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意识。
●资阳市雁江区法院:
各人民法庭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属地党政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积极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的统计分析作用,及时组织排查分析评估,定期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重大纠纷预警、处置建议,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矛盾可能激化等问题,与当地党委政府形成化解纠纷的合力,防止矛盾激化。
通过各乡镇设置的“向阳花法官工作室”,根据镇村社干部请求,直接前端介入调解村社群众纠纷。成立“向阳花”普法宣讲团,深入田间地头、乡村院坝、街道学校开展“法律七进”、巡回审判、模拟法庭等法治宣传活动,以“两微”为宣传裁体,宣传各类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为城乡基层治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争一流”为工作思路,稳步推进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志愿者队伍,落实党员“双报到”活动,有力推动社会基层治理。
主动上门服务,在办案中,采取“三步走”方式化解纠纷:一是看现场,对相邻纠纷类案件通过实地勘验,做到心里有数;二是勤走访,通过走访了解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想法,为快速化解争议打下基础;三是多沟通,体谅当事人的实际难处,给予恰当的关心和理解。同时,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对一些重点案件提前介入,给予法律引导和调解,从源头上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安岳县法院:
与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安岳县人民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管理办法》,形成多元衔接解纷指导性文件,规范司法确认的效能、适用范围、受理管辖、申请方式、材料组成与推送、实质审查、裁定结果等具体事项,统一司法确认案件调解尺度,并下发至全县街道(乡镇)调解委员学习运用,及时赋予人民调解协议生效执行。
加大对立案环节非诉化解的引导,将司法确认机制作为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多元衔接解纷的重要纽带,各方信息共享指导跟进。打通“一站式”线上司法确认,法院实名认证调解员信息后,调解员即可将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等相关材料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进行线上推送,法院在线受理并确认,让身在外地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零跑腿”。增设诉讼服务点,深化川渝毗邻地区边际纠纷联防联控联调,通过工作平台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联合排查化解纠纷及网上调解等工作。
打造与专业调解组织的协作平台,推进诉源治理与多元解纷工作高效开展。未成年与家事审判庭建立“1+3+N”工作平台并入驻民政登记中心;立案庭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强化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深度融合;立案庭与工会建立“3+3+N”工作平台,高效开展诉前调解。
打造“川渝法治坝坝宴”服务品牌,开展诉讼流动服务、流动宣传、流动式多元解纷。充分利用法律宣传与咨询、巡回立案、法官讲法、社区定期“法律坐诊”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从而将纠纷化解在萌芽。
●乐至县法院:
确定定期与乡镇、村社党委沟通制度,每季度将近期辖区民事纠纷特征、综治矛盾纠纷及发展态势等进行汇报,为乡镇、村社依法行政建言献策。
收到立案材料后,先将家事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物业纠纷、小额债权纠纷等法律关系单一、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交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处进行调解,并向当事人宣传诉前调解制度,告知其诉前调解在省时间、高效率、低费用、强效力、化恩怨方面的优点,引导当事人及律师群体优先适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针对法院辖区内“陈毅故里”“羊叉河风景区”等景区打造,紧扣当地党委政府发展规划,构建旅游纠纷多元协同调解机制。在旅游景区设立“法庭+小镇法官”联络点,通过公示法官联络方式、张贴二维码、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对群众、游客的诉求积极响应,电话沟通、就地调解;对于不能调解的案子,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就地审理、就地裁判,及时便捷化解旅游消费纠纷。
建立“红松籽”特色法庭,强化党建引领。以“一队、一廊、一网、一堂”的方式推动红色法庭建设。以“法庭+党小组”模式开展法治进乡村、进社区,定期对辖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开展调解业务指导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着重对“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解决纠纷方式进行讲解。发挥“法律明白人”在调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示范作用,做好群众身边的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化解员。
挂牌成立“谈经说法”经开区法律服务站,从法治保障、公司治理、风险防范等6个方面36项具体内容进行“法治体检问诊”,为企业量身定制“体检报告”,反馈法律风险建议38条;制发《民营企业风险防控常见法律问题100问》手册,发放优化营商环境调查问卷80份,收集意见建议32条;对近3年该院受理并审结的涉县属国有企业案件进行深度分析,提出建议帮助企业经营降低法律风险。
选派24名机关法官奔赴14个未设法庭的乡镇创建“小镇法官”工作室,“小镇法官”工作受到新华社等多家媒体关注,相关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收录至《“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第一期分片研讨班论文集》,纳入全国“枫桥式”工作法评选名单,“小镇法官”代表被资阳市委政法委推荐参加全国法治人物评选。
多元解纷
资阳辖区有特邀调解组织16个,其中,乐至县6个,安岳县10个;有特邀调解员98名,其中,雁江区30名,乐至县15名,安岳县53名。辖区各人民法庭均具备网上直接立案条件,实现了现场立案、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相结合的多种立案方式,均与“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相对接,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得以发挥。
●资阳市雁江区法院: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现入驻祥符镇的各村、镇调解委员会。其中,祥符寺居民委员会作为村级治理单位、祥符镇政府作为镇级基层治理单位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雁江区法院现设有3个诉讼便民服务点,分别是中和镇、丰裕镇高石村、丰裕镇长乐村诉讼便民服务点,正在打造1个诉讼便民服务点即伍隍镇石桥村诉讼便民服务点。联合镇社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开展群众纠纷调解工作。近日,“向阳花法官工作室”联合丰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丰裕镇石柱村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且于第二日履行完毕。
为切实保护沱江河流域,充分发挥法院环境审判职能,雁江区法院成立由行政庭、刑庭、民一庭、“纽扣法庭”员额法官组成的环资审判团队,并实质化运行。
针对“案多人少”的情况,人民法庭从工作方法、制度规范方面积极应对。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常态化推进“云上”法庭办案,2020年2月以来,人民法庭“云上”开庭和“云上”调解案件共计380余件。
●安岳县法院:
2022年以来,对乡镇、社区(村)调解员、网格员、基层组织干部进行实务培训,开展婚姻家庭纠纷多元衔接协同化解等专题培训会4次,培训人数300余人。派驻专业法官现场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并完成司法确认,调解员解纷技能在“实战”中有效提升,共参与指导调解及现场司法确认120件。
组建专业司法确认团队,打造“类型化案件+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纠纷实质性化解在源头,自动履行达80%。构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团队,让派驻法官参与调解、现场司法确认,让交通事故的伤者、死者亲属尽快受偿。构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团队,充分发挥“1+3+N”抚养费司法确认机制延伸职能,人民法庭联合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进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将登记离婚中涉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费给付的协议,通过法律解释、风险告知和诚实守信等法律宣传,现场进行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构筑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连心桥”。
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实现调解与诉讼程序无缝衔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一站式”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并通过与人社局、司法局、工会四方合作并延伸至乡镇,成立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着力第一时间在基层化解纠纷。
今年,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妥善化解鸳大镇易红村6个村民组300余户900余亩花椒种植园、石桥街道洪坝村6个社920余户2400余亩柠檬种植园、岳阳镇陶海村11个社430余户1600余亩柠檬种植园的土地流转纠纷,获得党委政府及群众一致好评。
此外,建立以“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优秀法官个人命名的品牌调解室,打造调解品牌。
●乐至县法院:
针对乐至县发展蚕桑特色产业、打造“中国桑都”的发展布局,设立“绿色桑都产业发展纠纷调解室”,邀请农业、国土等部门4名调解员入驻开展工作,形成咨询、申请、调解、司法确认闭环解纷服务模式。以“月季年分段推进”节奏服务产业发展,一月一次“法治预防”、一季一份“法治处方”、半年一次“联席会诊”。迄今,已化解涉蚕桑产业纠纷130余起,向乡镇、村社反馈意见35条,向蚕桑企业反馈法律风险建议53条,研讨纠纷化解对策9次,相关工作经验被省高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转载。
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与辖区内乡政府、矛调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建立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充分利用线上调解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群众采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及时化解涉“三农”领域、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纠纷,让纠纷发现在乡村、调处在乡村、化解在乡村。
定期到乡镇矛调中心进行专题讲座,结合典型案例分析讲解民事纠纷常用的调解方法与技巧,并围绕婚恋家庭、相邻关系、物业纠纷、民间借贷等常见易发的纠纷类型进行有针对性的调解技能指导,丰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拓宽调解思路。每年与司法所在辖区内举办“金牌调解员”评选活动,评选出调解能力出众的金牌调解员。
与辖区司法所形成联动机制,对于民事纠纷案件,收到立案材料,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以后,由辖区人民调解组织“进驻”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一站式模式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对于调解不成功的,交由立案,有效实现调解与审判互补,缓解法庭审判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