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法院:强化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障

  
2023-06-02 17:50:28
     

 吴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6月2日,记者现场获悉,乐至县人民法院举行了涉环资审判新闻发布会,该院副院长王明霞通报了涉环资审判工作相关情况,行政庭庭长李丹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 ,该院切实履行了环境保护主体职责,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思路、新举措,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努力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截至2023年5月,共受理涉环资类刑事案件57件,审结57件;受理涉环资类行政案件共45件;受理涉环资类公益诉讼案件1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判决被告人向公益诉讼起诉人交付各类生态修复费34528.36元。

会议强调,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工作中,针对于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资源,该院通过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环境整治等多样化生态修复模式,促进生物资源恢复和生态环境改善;在确保生态修复效果上,与县检察院、公安局、林业主管部门等全面建立会商、沟通、反馈、协调常态化联系机制,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与执法有效衔接,对修复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补种存活率、管理维护等工作进行验收及“回头看”。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并以此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行动指南,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态需求,为护航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乐至绿水青山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谢梦吟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