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育三引领 | “路安先锋”搭建一站式平台 畅通道交案件绿色通道

  
2022-05-31 21:44:3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

射洪市人民检察院“路安先锋”办案团队组建以来,坚持依法惩治与标本兼治并重,坚持简案快办与繁案精办并重,坚持快捷高效与追求极致并重,共受理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两类案件468人,占刑事案件总数的29.5%,适用速裁程序办理446人,占“两类”案件总数的95.3%,取得了无撤回起诉、无指定纠正、无申诉、无复议、无缠闹访和无违纪发生的良好效果。


坚持“四专” 强保障精心打造办案团队

组建专门办案机构。为规范“两类”案件办理,我院组建“路安先锋”办案组,明确由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两类”案件无缝衔接。

设置专门办案场所。我院设立了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听证)室、值班律师室、远程讯问室和异地远程接访室,为办理“两类”案件提供坚实保障。

确定专门办案人员。我院专门抽派一名四级高级检察官担任办案组长,配置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3人,依托“三定三制”(定向、定量、定人,目标制、责任制、督导制),不断激发专业团队内生力。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作、沟通顺畅、内外联动的立体式架构,确保“两类”案件始终有人抓有人管。

优化专业办案培训。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讲和“飞书办公”等方式,实现培训对象全覆盖。建立“部门+院内外+上下级+网络”业务常态化培训机制,不断提升专业综合素养和能力。

坚持“四统” 强规范统筹标准提质增效

统一危险驾驶办案尺度。从严从实从细完善“两类”案件办理尺度“详规图”,明确一般不起诉11种、可以适用不起诉8种、醉酒驾驶机动车不适用不起诉4种等情形,以及对“两类”案件被不起诉人移送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作出明确。

统一交通肇事办案尺度。牵头同级法、公、司三机关共同会签办理交通肇事类案“施工图”。明确交通肇事一般应当提起公诉的10种、从轻处罚3种、不具有从重处罚7种、认定交通肇事行为人犯罪危害程度8种形态综合考量等情形,有效杜绝速裁办案的随意性。

统一“侦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取得了“五无”效果,即无指定纠正案件、无认罪认罚上诉案件、无不合格瑕疵案件、无复议复核案件、无移送纪检监察被查处案件。

统一“两类”案件办案程序。整合“八集中”办案资源,即公安集中移送,检察院集中审查、不起诉决定案件集中公开听证、集中宣告、党员干部违纪线索集中移送,值班律师集中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集中审理和集中宣判。2019以来,集中办理两类案件302件。

坚持“四重” 强检验守正创新拓展延伸

宣传矩阵重亮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整合力量,在重点节日、重点对象和重点地区,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法治“七进”,运用12309检察平台、一站式服务中心、“两微一端”和网上网下等宣传阵地,实现立体宣传全覆盖。

联动机制重硬度。我院与市公安局联合会签道交安全学习实施意见11条,注重道路交通安全学习与思想教育相结合、自省自警与值勤体验相结合、剖析典型案例与现身说法相结合、认罪悔罪与公益宽宥相结合,确保“两类”案件办理长效常态化。

社会治理重力度。我院结合已发生的典型案例,编印《酒驾交通肇事防范手册》、制作卡通动画片,发至重点人群,较好地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

司法救助重温度。我院对被害人因交通事故致贫的统一纳入司法救助体系。2019年以来,共救助交通肇事案被害人10名,救助金额9.8万余元,充分展示了司法为民的检察责任担当。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