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通报出台《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市场主体禁设问题处置有关情况

  
2022-04-01 14:55:5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谭别林

4月1日,达州举行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淳永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邱立权,介绍《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设问题处置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江玲主持发布会。


据淳永奉介绍,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要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精神,全面落实市委“157”总体部署,壮大市场主体,集聚市场发展动能,更快建成重要的经济中心,达州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明确提出全市市场主体要在2025年实现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翻一番的目标。从全面放宽准入,优化开办服务,简化审批许可,畅通退出机制4个方面制定了服务政策措施。从引导扶持创新创业、培育“个转企”、推进“小升规”、支持“规上市”、发展总部经济5个方面整合了激励政策措施。从降本减负、鼓励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数字赋能、政策落地5个方面制定了服务保障的政策措施。从优化竞争环境、法治环境、监管环境、服务环境、社会环境和政务环境6个方面制定了营造氛围等政策措施。

淳永奉介绍,《意见》从各个方面拿出过硬的政策措施,真金白银激励扶持市场主体发展,体现了政府对于市场主体的重视和关心。

关于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设问题的有关处置情况。淳永奉介绍,近年来,由于土地征收、环保、项目规划等原因,全市出现部分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设区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全市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设问题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设的文件内容31处,市政府决定对这31处禁设文件进行分类处置,其结果如下:

一是直接取消没有法律依据或已超过有效期限的19项禁设。

二是对8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的规划类文件继续保留执行。

三是对2项执行《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文件的禁设继续执行到有效期后自动取消;对2项因执行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而设置的行业禁设,建议由通川区人民政府和达川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或调整至城市商业规划予以规范。

四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一般不得设置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止事项,对确需设立的,应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其禁止范围四至界限清楚,期限不超过1年。

“清理处置对市场主体的禁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的重要手段。”淳永奉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以‘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为契机,以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全速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净市场、护民生、促发展,为奋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贡献市场监管更大力量。”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