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月群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4月2日,邛崃市大同镇陶坝村2组村民向网格员反映,原先租赁他们土地的老板突然不租了,但还给他们的却是长满杂草的荒地,希望网格员能帮忙解决一下。
接到村民反映后,网格员李永霞立即前往村民所指的草莓苗培育基地实地考察,并向村两委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某草莓种植公司于2021年与陶坝村村民签订了《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双方约定将该村15亩土地流转用于草莓苗育种。因该地块土质比较贫瘠,草莓苗培育不理想,承包商表示今年不再承包,遂撂荒。现地里草莓苗稀疏、杂草丛生。
村民们担心土地荒芜后,再种植其它作物比较困难,希望网格员能出门帮忙解决这一问题。陶坝村2组几名村民均表示,“我们相信网格员,相信能给我们找到解决办法。”
在了解矛盾的前因后果和村民们的述求后,李永霞仔细查看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合同中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因乙方(承租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出租方)可依法免除责任,并在乙方已付租金有效时间范围内,恢复土地的耕种条件。李永霞认为,在承租方决定不再续租的情况下,村民要求其将土地还原到到适耕状态的诉求是合理的。但双方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李永霞立即联系驻村律师进行咨询。围绕双方矛盾症结点,律师认为承租方的行为属于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按合同约定应将土地还耕至适耕状态。李永霞将法律适用和村民诉求告诉承租方后,承租方当即表示愿意履行合同约定,将土地还耕至适耕状态。
经过协调,双方于4月6日达成一致意见,某草莓种植公司负责人承诺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田地最初模样,让村民在立夏之前顺利种植水稻。
目前,案涉地块的恢复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村民对调解结果也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