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检察院:多元化开展宣传教育 心连心共建和谐家园

  
2022-04-15 16:35:33
     

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融入森防工作中,形成各民族“发展互帮、困难互助、邻里互爱”的良好风气,从源头上防止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近日,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在川兴镇东河村开展护林防火和《西昌市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公约》宣传教育活动。


坝坝会集中宣传。驻村工作队和森防包保责任人召集联保户,采用双语讲解的模式,用村民听得清、搞得懂的语言,集中宣讲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防火安全基本知识、《西昌市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公约》等,并以案说法,通报近期查处的部分违规野外用火典型案例,对践行《公约》进行了倡议。


走村入户散点宣传。全院干警根据划分的970余户“三林”人员包保责任名单,下沉深入包保户家中、防火卡点开展森防和《公约》宣传,并与包保户签订《川兴镇“三林人员”护林防火包保责任书》,切实做到宣传到位,教育到位,管控到位,有效提高了林区人员的防火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


驻村工作队常态宣传。我院驻村工作队员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护林防火和《公约》宣传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通过张贴宣传标语、编发防火短信微信、发放紧急避险常识和在黄色、蓝色预警期间,带头深入“三林”人员,特别是林中人家中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避险演练,确保宣传教育不留死角、消除盲区,有效提高宣传工作成效。


通过面对面的宣传引导森防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充分调动了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积极性,凝聚起护林防火的向心力,树立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坚定了维护民族团结的主人翁意识,有力推动和谐家园、平安西昌建设。

张兴沙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