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娟 程晓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一场巡回审判正在自贡市沿滩区瓦市镇大雁湖村开庭,面对数百名旁听村民,承办法官严厉批评了因赡养老人问题而争论不休的四名当事人。
原来,邓婆婆今年已82岁高龄,她的四个子女有的认为自己尽了赡养义务,照顾老人比较多而吃亏,有的认为老人曾经存在偏心,生活中产生过矛盾,不应支付老人赡养费,外地的子女认为自己在外地,无法照料老人等,在最近六七年里,因老人的赡养问题,子女间已经发生过多次争吵甚至肢体冲突。
沿滩法院瓦市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仔细翻阅卷宗并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村委会等多方了解情况。本着调解的目的向其子女进行电话沟通,但都是各说各的理,毫无进展。
为更好地了解事情原委,法官带着书记员、法官助理一行人来到邓某老人及子女的家中进行调查。
因邓某老人的子女间曾因纠纷多次上庭且矛盾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承办法官没有立即让大家坐到一起进行协调,选择分别到家中了解情况,认真倾听各自的诉说。
承办法官带着各自的调解意见进行背对背调解,但是由于几位子女间的矛盾是几十年的积累,承办法官意识到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化解,考虑老人年岁已高等原因,瓦市法庭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就地开展巡回审判。
“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年龄大了、身患疾病、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兄弟姊妹之间有过节等都不是逃避赡养义务的理由……”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原、被告的陈述和意见后,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向双方进行释明和讲解。
烈日炎炎,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原、被告双方的激烈情绪逐渐平复,对于今后的轮流赡养和支付赡养费的问题基本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对于老人起诉之前的医疗费和生活费问题也表示愿意在庭后进行协商。
通过这次巡回审理,既教育了案件当事人,于情于理于法,促其反思;也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
法官寄语
乌鸦有反哺之义,羊羔有跪乳之恩。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