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刷卡消费已成为多数人的一种习惯,对于“月光族”来说,信用卡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条件,而过度透支信用额度会有法律风险吗?会触及刑法吗?
自贡市民刘某向某商业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银行经审核,向刘某发放了信用卡。刘某领卡后,多次进行了持卡消费,但却未能按约归还透支本息。某商业银行向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归还透支本金38531.09元,支付利息9340.87元、违约金6644.58元、律师代理费1000元。
自流井区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与银行所签订的《信用卡领用合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刘某透支信用额度后,未按约归还欠款本息,银行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要求刘某归还透支本金,并支付利息和律师费,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而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可认定为“数额较大”。简而言之,如果信用卡欠了五万元以上,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就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