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28日,记者从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办理一起66人利用电信网络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的特大非法经营案,该案犯罪行为横跨成渝两地,涉案金额高达7亿余元。
经审查查明:杨某某等66名犯罪嫌疑人在成渝两地利用各类自行搭建的非法股票交易软件平台,在未取得证券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公司直营与代理商合作两种方式吸引客户在上述软件平台下单操作股票交易,并按照客户投入资金1至7倍不等的杠杆比例为其提供配资,从中赚取配资资金利息和证券交易佣金。案发时,合计客户投入资金数额1.6亿余元,股票交易金额7亿余元,违法所得1700余万元。
金牛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专业化办案团队优势,确保案件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及时提前介入,分阶段有效引导证据收集。案发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规范收集固定APP后台数据、公司财务资料等易灭失关键证据;根据案件侦查进度,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案情分析会和专题会商会议,动态引导侦查方向,针对海量电子数据审查难题,与审计机构深入沟通确定审计思路。
更新办案理念,分步骤扎实推进追赃挽损。将追赃挽损作为工作重点,贯穿办案各阶段。侦查阶段引导公安机关扣押、冻结涉案资金349万余元;审查起诉期间,充分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促使58名犯罪嫌疑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共计567万余元;对部分犯罪情节较轻依法不起诉人员尚未完全退缴的违法所得,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要求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贯彻宽严相济,分层次依法处理涉案人员。辨明平台公司与代理商公司的地位作用,厘清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犯罪情节,依法认定平台公司负责人为主犯,代理商公司和其他人员为从犯;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结合认罪认罚和退赃情况,对地位作用大、参与时间长、违法所得高的27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对入职时间短、参与程度浅、违法所得少的39名普通业务人员依法作酌定不起诉,做到分类处理、区别对待。
精准普法宣传,全流程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坚持能动司法,探索不起诉案件“集中训诫+法律宣讲”模式,精准开展普法宣传,在对39名被不起诉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向其宣讲电信网络犯罪危害和“空壳公司”违法犯罪特征,提高其法治意识和甄别能力,防止再犯;将案件办理与诉源治理有机融合,梳理第一季度查处的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电信网络犯罪的案件,形成涉“空壳公司”案件台账,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和行政审批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成功清理“空壳公司”20余个,从源头上预防电信网络犯罪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