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富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唐万贵
记者3月23日从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去年该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完成执法检查任务1093条,立案107件,作出处罚决定79件,处罚金额836万余元,作出处罚决定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00%,处罚金额同比增长257%。移送实施行政拘留案件4件,行政拘留4人。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
该局积极探索分级分类差别化“双随机”监管模式,对纳入正面清单的国有大型企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审机制。深化拓展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在日常执法检查中的应用,借助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数据、排污口视频监控图像、环保设施用电耗能情况、无人机、走航车和卫星遥感信息,作为非现场检查的主要手段,做到对守信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失信违法企业 “无处不在”,形成执法震慑。
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的实施意见》,制定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清单,并根据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及社会影响程度;违法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违法行为人是初犯还是再犯;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来进行处罚裁量。2021年,对首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的6件环境违法案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