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法庭判后答疑化纠纷,被告主动履行促和谐

  
2022-02-19 14:53:45
     

邻里间发生点摩擦很常见,因为矛盾源头大多比较琐碎,在街坊四邻或者社区出面调解后一般也就过去了,但最近大英县河边镇一对邻居就把事情闹到了法庭。

大英县人民法院河边法庭的承办法官张宗建接到该案后,为了彻底解开双方心结在开庭前多次进行调查,走访了村干部和附近群众。经过了解,这对邻居“积怨已深”——被告卢某在院坝前修了猪圈,原告曾某认为对自己的居住环境产生了影响,卢某则认为曾某种在院坝的大树枝叶掉落在自家院坝影响卫生,其堆放的废弃瓦片也影响了自家出行……多年来如同滚雪球一般,裂痕越来越深。


2021年5月28日,原告向大英县玉峰镇自然资源规划所申请占用建设用地获得许可后,便开始施工建设新房。在建设过程中,被告对原告施工进行阻拦,经当地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调解,纠纷暂时平息。2021年8月11日,被告以原告施工过程中落水管排水问题,双方再次发生争吵,被告拿竹竿捅了原告的围栏。两人矛盾升级,这一次,原告曾某决定请法官来评理,便向法庭起诉,要求被告赔偿误工损失1500元,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庭审中,张宗建法官根据视频证据认定原告施工中不存在被告所述的落水管道出水口向被告院坝方向直冲的问题。被告因双方矛盾积怨,毁损原告砌好的部分砖墙围栏,阻扰施工的这一行为,耽误原告工期造成误工经济损失,酌情判决被告卢某赔偿原告曾某500元损失。

在送达判决书时,被告对判决要求自己赔偿的结果并不认同,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在保护自己的权益。针对被告的误解,张宗建从情理方面入手进行劝解,并告知其相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告诫被告理应与原告相互照顾,友好相处,才是邻里关系和睦之道。

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沟通,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要积极履行判决义务,在签收判决后庚即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河边法庭判决后耐心答疑化解邻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邓昭阳董甜)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