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21年12月29日下午,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妇女联合会、泸州市政府妇儿工委共同签署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妇儿工委主任马宗慧,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为纳溪法院江宁法庭授牌“酒麒麟﹒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纳溪区法院副院长王娜代表纳溪法院接牌。授牌仪式上,纳溪法院江宁法庭庭长王月、副庭长赵丽受聘为家庭教育指导师,加入泸州市家庭教育指导师专家库。
2021年12月31曰,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综合服务中心,一站式全面铺开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
近年来,江宁法庭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在开展诉前解纷、巡回审判、人身安全保护、心理观护、关爱留守及精准回访等司法活动过程中,始终关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问题,适时为未成年人家庭提供综合性或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托江宁法庭家事审判优势,江宁法庭将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致力于将“酒麒麟﹒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打造为一张新的闪亮名片。
12月30日下午,纳溪法院会同区妇联、区妇儿工委在江宁法庭召开纳溪区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协作交流座谈会。双方就今后具体如何协作搞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区妇联副主席游丽萍介绍了区妇联日常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基本情况,并表示搞好家庭教育是《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内容,需要整合力量,社会多方协作。今后将加强协作,进一步做好我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区法院副院长王娜表示:对于涉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家庭教育指导刻不容缓,对个案中存在的家庭教育问题,应针对性地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今后将依托江宁法庭的现有优势,借助妇联等部门的力量,共同开展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
12月31日上午,法官王月、赵丽作为家庭教育指导师,在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江宁法庭为10余名涉未成年人案件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会。王月讲师从《家庭教育促进法》着手讲述了《家长如何立规矩,让孩子言有规行有范》,赵丽讲师以《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从良好的沟通开始》为题做了分享,两位讲师生动平实的讲解让与会家长深受启发,家长们踊跃发言提问。
“谢谢法官的指导,我平时和孩子的确缺少沟通,对待孩子简单粗暴,今天听了课,下来我会认真反思自己,也会让孩子反思,做得不好的,我和孩子会共同改正。”会后,一名家长深有感触地说道。
培训结束后,两位讲师对两名家长进行了一对一的单独指导。
“谢谢法官,你们提醒了我在家庭教育中确实存在很大的问题,我还没有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己,孩子遇到问题只会选择沉默,不会和我交流,今后我会好好地和孩子沟通交流。”一对一指导的一位家长拉住法官,忍不住就要留下眼泪。
“酒麒麟﹒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是市委市政府、市中院对纳溪法院家事审判的肯定和认可,是一份来之不易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未来,家庭教育指导将常态化纳入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并做好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斯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