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静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自贡市贡井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100余万元农民工报酬案件,70余名农民工有望在年前拿到工资,安“薪”过年。
案件经过
江阴市某工程有限公司与李某、刘某通过面谈等形式达成劳务分包协议,李某、刘某组织70余名民工为该公司承建的自贡市某现浇工程提供工程劳务,工程于2021年10月完工,经过结算和江阴市某工程有限公司回函确认:李某、刘某负责的工程于2021年9月底基本完工,已完成工程量应支付的金额为500余万元,截止2021年10月底已支付大部分工程款项,剩余100余万元民工工资未付,对工程量和金额双方均认可,无争议。江阴市某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尾款计划分四次支付给李某、刘某,前期每月支付50万元,余款在交验管廊后30日内付清。双方确认后,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剩余的民工工资,李某、刘某遂诉至法院。
劳务分包合同背后
李某和刘某称在承接了自贡市某城单仓管廊工程后,组建了70余名农民工的工程队参与该工程的修建,在工程开始前,双方约定民工工资于次月全额支付,但江阴市某工程有限公司在2021年10月20日付款后,更换项目负责人,变更付款条款,将当月施工产生的民工工资金额延后两个月支付75%,导致剩余100余万农民工工资拖欠至今未付, 70余名农民工多次找到李某和刘某讨要说法,李某和刘某迫于无奈要求江阴市某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剩余农民工工资。
第一时间联系
民庭承办法官收案后立即与江阴市某工程公司取得联系,督促该公司派人到工程所在地妥善处理拖欠的农民工报酬问题,让农民工拿到钱能安心回家过节。江阴市某工程公司以李某、刘某不具有劳务作业资质,案涉工程未验收等原因拒绝支付农民工报酬。承办法官分别联系该公司的总经理及该项目负责人,就本案的法律关系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该公司当即决定委托一名律师及一名工作人员前往贡井法院参加诉讼和调解。
背靠背调解
案件开庭后,江阴市某工程有限公司与李某、刘某对案件事实及付款金额均无异议,但对付款期限争执不下。承办法官考虑到若不及时解决本案,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当即展开背靠背的调解工作,终于双方各退让一步,达成分三期付款的协议,江阴市某工程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80万元,确保农民工能安“薪”过节。
贡井法院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高效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针对涉农民工案件依托诉源治理,坚持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等涉农民工报酬案件快速处理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工案件诉前调解,诉前调解不成的,快速过渡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环节,努力化解农民工类矛盾纠纷在源头。积极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审理工作,对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涉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全力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