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往知来再出发 砥砺奋进新征程
——攀枝花检察机关五年工作综述
过去五年,是攀枝花实现跨越发展的五年,也是检察机关重塑性变革的五年。攀枝花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初心使命,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办理各类案件14700余件,为攀枝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2021年7月27日,在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木棉花开”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举办的“学党史颂党恩争做守法小公民”普法活动现场
坚持党的领导根本原则
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正确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加强理论武装。把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守底线。
自觉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制定相关制度措施,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主动配合市委巡察,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科学谋划检察工作,践行“一年夯实基础,两年初见成效,三年争先升位”工作思路。推进党建队建业务同频共振,打造“花城检察卫士”品牌,带领党员干警保持本色、争先创优,切实扭转工作被动局面。
紧盯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全力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建立涉疫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协同对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规范处置废弃口罩、医疗废物,筑牢疫情防控法治安全线。推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十二条意见》《服务保障“两城”建设十条措施》《法治扶贫八条意见》《保障复工复产九条意见》等多项服务举措,14项工作作为试点、创新在全国全省推广。
聚焦服务大局首要任务
努力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投入平安攀枝花、法治攀枝花建设,审查逮捕3128人,审查起诉7753人。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26人,严重暴力犯罪1137人,多发性侵财犯罪1536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797人,最大限度提升群众平安指数。重拳出击扫黑除恶,起诉涉黑恶犯罪141人、“保护伞”6人,没收、追缴涉案资产4亿余元,朱坤礼等黑社会性质组织被绳之以法,致死未成年人的王涛恶势力犯罪集团被严惩。净化社会风气,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起诉1264人,开设赌场、跨境赌博、新型毒品等犯罪高发态势被遏制。
2020年4月20日,攀枝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督导开展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
着力服务“三大攻坚战”。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惩治金融领域犯罪169人,办理一起涉案金额4.7亿元的金融票据犯罪案件,追赃挽损金额达1.05亿元,严防金融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起诉侵害“三农”领域犯罪129人,起诉“微腐败”犯罪10人,全国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推进精准扶贫”研讨会在攀枝花召开,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37人,办理的鑫汇矿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广“检察监督+恢复性司法+综合治理”模式,牵头建立金沙江雅砻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督促补植林木2万余株,治理被污染水域56亩,增殖放流鱼苗6万余尾,全力守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培育优良营商环境。加强与工商联协作,出台服务企业发展、护航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13条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刑事申诉职能加强产权保护,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起诉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99人,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长达8年的涉民营企业财产案件监督立案侦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对5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对4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决定不起诉,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妥善办理涉及企业买卖、建设工程等合同债务纠纷的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案件372件,4名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企业挽回损失140余万元。加强检企共建,与企业开展“点对点”咨询、“面对面”服务,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协作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2017年依法查处职务犯罪79人,办理资阳市原市长邓全忠受贿案;监察体制改革后,加强监检衔接,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127人,国务院国资委建材离退休干部局原党委副书记王盛华、四川冶金地质勘查局原局长何兴江、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梅榕等一批贪腐官员被依法严惩。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建立一体化办案模式,摸排案件线索42件,立案侦查2人,确保司法行为“有权不可任性”。
牢记人民检察根本立场
有力有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倾力守护民生福祉。聚焦“网络空间安全”,起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利用网络实施犯罪272人,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办理的全市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受害手机数百万部,昭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聚焦“舌尖上的安全”,起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18人,督促销毁未经入境检验检疫牛肉150余吨、问题药品800余种,51名被告人被禁止5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推动开展网络餐饮、摊贩小作坊、零售药店等领域专项治理,规范问题商家1100余户,注销挂证药师65人,食品药品安全底线不容触碰。聚焦解决群众身边“小事”,在全省率先推广“公益诉讼随手拍”微信小程序,协同整治城市绿化、污水处理、盲人行道等老百姓关心的人居环境问题,助推生态环境改善、公共服务优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持续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起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427人,监督离婚、抚养、退返学费等涉及妇女儿童民事侵权案件93件,广泛开展心理咨询、教育帮扶等综合救助215人次,协调解决低保、就学等困难26人次;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地落实,对1.1万余名教职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筛查,实现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荣获全国妇联表彰。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追讨“血汗钱”179.3万元;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抗诉案件,有力震慑了恶意欠薪行为。完善集经济救助、法律援助、社会帮扶于一体的司法救助模式,救助128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26.3万元,传递司法温度。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延伸检察职能,紧盯黑恶势力犯罪新形态、社会治安等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34件,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规范经营。针对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储备土地“炒地皮”问题,督促完善监管漏洞,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上亿元。针对违规向服刑人员发放养老金问题,督促建立服刑人员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养老金发放的监管。协同司法行政部门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减刑案件办理机制,落实社区矫正奖惩制度,减少和预防再犯罪。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木棉花开”、盐边县检察院“禁毒防艾”法治教育基地的辐射作用,推动全民法治意识不断养成。
推进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信、访、电、网、视频”五位一体的信访渠道,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受理1821件信访案件均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出台联合接访工作机制被最高检推广,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米易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以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被确定为降低羁押率全国试点单位为契机,探索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佩戴电子手环监控替代羁押措施等机制在全省推广,诉前羁押率比全省平均值低9.2个百分点,释放最大司法善意。积极促成刑事和解122件、民事和解139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964人决定不起诉,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对3713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服判率达98.7%,有效促进被告人认罪悔罪、被害人宽宥谅解。
坚守公平正义价值追求
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建立重大案件提前通报、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敏感案件同步介入三项机制,刑事案件质效核心指标“案-件比”位居全省第一。加强侦查监督,纠正漏捕、漏诉529人;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14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88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545人,不起诉70人,确保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依法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一起故意杀人案,做到维护公平正义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相统一。加强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7件,提出、提请抗诉66件。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广“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模式,攀枝花被列入全国全省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地区;加强社区矫正日常检察监督,纠正违法204人,监督收监执行15人。
2021年3月30日,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赴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新山村,举办了一场“家门口的公开听证会”,为申请人李某某送去国家司法救助金1.5万元
民事检察提档升级。以《民法典》指引检察履职,办理民事类监督案件780件,同比上升225%。加大生效裁判监督力度,办结监督案件298件,对正确裁判主动释法说理,化解申诉矛盾;对确有错误的裁判、调解,提出、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7件。加强审判程序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71件。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加强对怠于执行、消极执行等行为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95件。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中,建议法院调查核实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恢复执行,这起持续了8年的执行案件终于执行到位。聚焦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合同纠纷等重点领域的“假官司”问题,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2件,切实维护裁判公信力。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着眼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类监督案件136件,同比上升189.4%。以行政裁判结果监督为重点,办理监督案件3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监督纠正审判程序违法21件,树立司法权威。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受理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80件,发出检察建议78件,既促进公正司法、支持依法行政,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通过研判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件。推动诉源治理,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工伤认定、劳资纠纷等领域行政争议案件17件,确保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推动检察公益保护工作从无到有、步步向好,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867条,立案735件,单独提起公益诉讼法院采纳率为100%。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立案33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9件,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件;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33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单独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立案51件,单独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立案6件。同时,着眼日益突出的公共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公共利益易受侵害领域,已立案8件。公益诉讼并非“零和博弈”,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协作并重,通过诉前程序办结案件占比95%以上,用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突出守正创新筑牢根基
着力提高检察履职能力和水平
深化检察领域改革。坚决拥护、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深化检察机关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人员、机构、编制配置向业务一线倾斜,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力量得到有效加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格局正式形成。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办案责任制、检察官业绩考核、案件质量评查等一批举措落地落实,不让一起案件“带病起诉”。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出台命案提前介入等11项机制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三培育三引领”打造“五型”基层检察院,全面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水平。推广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检察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出台队伍建设三年规划,一批“85后”“90后”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队伍梯次建设明显加强。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抓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管理,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42项任务。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完善齐抓共管、查责考责、监督履责的责任落实机制。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执纪执法,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检察政治生态。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向人大、政协专题报告、通报工作情况,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切实落实政协的工作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各界群众监督评议检察工作。系统化梳理“两会”期间413条意见建议,对照制定75项改进措施,努力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务实举措。深化检务公开,组织公开听证58次,保障律师阅卷查询1680次,公开法律文书5928份、案件信息12452条,以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共享司法阳光。
过去五年,攀枝花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勠力同心,奋楫笃行,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文明单位、全省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等省级以上表彰205项,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获得社会各界点赞。
展望
回望来时路,砥砺更前行,只有不断加强党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攀枝花检察事业才能不断迸发生机活力取得成效。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勃在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庄严承诺:“今后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
杨强 冯国栋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