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至2月份被称为“讨薪月”,每到年关,涉民工工资矛盾纠纷突显,如何突破这一问题,将“讨薪月”变为“领薪月”,洪雅县法院充分依托智能化平台,在小矛盾中发挥司法大作为。
“云上法庭”,远程诉讼当事人免奔波
祝某等四人经介绍人刘某介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某小学修建教学楼,在该项目完工后,祝某等四人与罗某进行结算,结算后罗某一直未支付,故祝某等四人起诉至法院。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了解到罗某身处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路途遥远,为减少双方当事人“诉累”,洪雅法院通过智慧法院“云晤”互联网庭审快速化解纠纷,原、被告双方在调解协议上进行了网络签字确认即具备强制执行力,彻底化解了纠纷。
统一送达平台,被告“隐身”不“隐形”
胡某等9人在鲜某工地上务工,但该项目完工结算后鲜某便“隐身”不见,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工资,故该系列案件当事人来到法院寻求帮助。对“隐身”的鲜某,洪雅法院通过统一送达平台查询送达等大数据技术手段进行“寻找”,最终鲜某无法“隐身”,主动来到法院参加诉讼。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引导、调解,该系列案全部调解成功。案件调解成功后立即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该批民工欠薪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此次涉民工工资系列案件成功化解,是洪雅法院传统诉讼与“智慧法院”建设有效联动的一个缩影,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提供了更多便利。今后,洪雅法院将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进洪雅法院诉讼服务便捷化、审判智能化,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张情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