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警方“三最”举措推动 “长江大保护”

  
2021-12-03 14:06:49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合江县公安局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市公安局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落实“三个最”举措,切实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全力以赴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置顶站位,以最高标准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

充分认识“长江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务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一是统一思想。“长江大保护”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合江县局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来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积极主动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强化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局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派出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长江大保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全面强化“长江大保护”工作组织领导。三是专班推进。抽调指挥中心、治安、刑侦、网安、大数据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警种专业优势,用活情报平台和公安“云”数据,深度研判。通过分析-反馈-落地-反馈-扩线,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形成“双循环”研判模式,提升研判实效,服务实战。其中,在赤水河流域系列非法捕捞情报扩线中,精准研判出有价值线索5条,为成功申报部督专案打下坚实基础。

重拳出击,以最细举措落实“长江大保护”工作

深化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始终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一是打击非法捕捞“零容忍”。主动对接长航分局、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渔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线索互通,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深化推进“长江禁渔”行动,始终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行动以来,相继侦破公安部部督专案1件,共立案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4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移送起诉2件2人,收缴电鱼工具1套,收缴滚钩、锚杆等禁用渔具5套,查获渔获物2公斤。2020年9月,在县内案发地先市镇开展全市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现场审理、现场判决,以案释法、以审代教,在沿江群众中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二是打击非法采砂“零容忍”。县局于2021年2月印发了《全县公安机关2021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行动时间、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同时,加强与水务、海事、长航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向相关部门收集非法采砂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紧盯“船、砂、人、案、钱”五要素和“采、驳、运、销”四环节,通过实地走访,排查出有价值的非法采砂违法犯罪线索1条,提升打击合力和执法效果。截至目前,共立案办理非法采砂案件1件,取保候审1人。三是打击非法排污“零容忍”。针对我县沿江岸线较长,其中泸州生态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建设在我线境内的情况,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开展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对县内10余家家具厂、3家化工厂进行联防联控,特别是建在长江沿岸的四川天华股份有线公司、四川天亿化工、四川三木化工,在建钢铁厂1家(兴阳钢铁)进行紧盯死防,共办理涉江违法排污行政案件4件,行政拘留5人。

创新机制,以最佳保障服务“长江大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边界警务协作、警种联动、部门齐抓共管协作机制,确保打击管控合力,形成长效长治。一是健全边界警务协作机制。结合合江地理位置,借力“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警务合作”机制,密切与重庆江津、永川、贵州赤水等毗邻区县局的警务合作,建立健全边界水域禁捕专项行动,创新开展“矛盾联调、问题联治、治安联防、平安联建、情感联谊”五联工作模式,推动长江及赤水河支流禁捕工作协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筑牢川黔渝从陆地到水域维稳防线,7月16日,“长江大保护”川黔渝区域警务协作机制联席会暨签约仪式在合江举行。截至目前,共联合重庆、贵州毗邻区县公安开展联合执法水域巡查交界20余次,检查餐饮店、渔具店80余家,检查水产品交易市场15个。4月18日,县局与赤水警方开展联合巡查时收缴“三无船舶”2艘。二是健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积极会同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长航公安、地方海事等部门,在重点水域和沿岸开展联合巡逻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并收缴各类违规禁用渔具,依法打击查处涉渔“三无”船舶等屡治不绝的顽疾,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提升威慑效果。同时,认真对照长江禁渔的各项要求,加强与检、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在非法捕捞犯罪立案标准、法律适用、证据规格、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等方面达成共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不断健全完善情报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案件移送等制度,切实提升打击整治合力。三是健全镇街齐抓共管机制。与镇街积极联动,按照属地原则,镇街严格监管好辖区内自用船舶,同时,管好渔具店、五金店、农药店,不得违规销售电瓶、逆变器、地笼、拦河网、可视鱼竿、滚钩等禁限用渔具,对农药实行实名登记销售管理;管好餐饮、市场等流通环节,对餐饮店、水产品交易档口等签订不卖野生鱼的承诺书,落实食品材料索票索证制度,台账登记保存制度,做到食物来源可溯,从源头上杜绝,真正做到“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行动以来,签订承诺书240余份,劝导经营门店80余家,齐抓共管格局逐渐形成。

(陈晓波  小侯)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