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沾不得,毁了我十多年的大好人生,把我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我现在真的悔不当初。”12月14日,广安中院首次联合广安中学组织开展模拟庭审进校园活动,近60名师生到场旁听。
自“模拟法庭”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院积极落实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模拟法庭”现场点打造,推动法治校园建设。广安中学“模拟法庭”系广安中院打造的首个现场点,也是广安市法院打造完成的第10个“模拟法庭”现场点。
本次模拟庭审案例由真实刑事案件改编而来,并由广安中学的同学们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法警”等角色。
被告人周某某初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2010年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刑8年,于2015年9月提前释放。2020年9月,被告人周某某多次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共计1.1克,被公安局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查获冰毒0.22克。同年9月经检察机关批准,公安局依法对周某某执行逮捕。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本次模拟庭审以“审判长”敲响的第一击法槌声正式拉开帷幕。
“庭审”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而多次予以贩卖共计1.1克,其随身被查获的0.22克冰毒计入贩卖数量,共计贩卖毒品冰毒1.32克,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贩卖毒品罪。
被告人周某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假释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本罪,系累犯、毒品再犯,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周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主动上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100元,故予以从宽处理。
“毒品沾不得,毁了我十多年的大好人生,把我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我现在真的悔不当初。虽然平时也晓得毒品有害,但总觉得自己还有点自制力的,一次两次不会上瘾,抱着这种侥幸心理就鬼迷心窍的试了一下,结果就一而再、再而三的沉迷下去了,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社会,这次我一定认真改造,戒掉毒瘾,重新做人,希望审判长、审判员对我从轻处罚,让我早日回归社会。”“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说道。
根据被告人周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其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对被告人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对被告人周某某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100元予以上缴国库;对扣押的毒品冰毒0.22克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伴随着“审判长”“法庭案件审理结束,现在闭庭”,法槌声再次响起,整个模拟庭审一气呵成,全部完成。
广安中学的同学们着法袍、穿制服,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前的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最后陈述到当庭宣判,将真实庭审过程呈现在同学们面前,让同学们身临其境,以“审判长”“审判员”的角色亲自“审理”贩卖毒品案件,感受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以“公诉人”“辩护人”的角色切实体会“举证、质证”的严肃性与“辩证”的严谨性;以“被告人”的身份真切感受法律的权威与不可侵犯;以“书记员”“法警”的角色体会法院人的职责与担当,以旁听者感受法庭“庭审”的庄严与肃穆。
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模拟庭审形式生动直观,过程严肃严明,令人印象深刻,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理解,要做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好青年、好公民。
(彭梅 杨芸芸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