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破产审判“四化”举措,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力”。一年来,全院共受理破产案件48件,审结36件,推进239件执行实施案件的终结执行。
强化府院联动
由市长签批建立高层次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成立以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联合市政府印发工作方案,细化15项任务分解落实到20家单位。充分发挥法院程序引导和政府部门配套保障作用,实行“联席会议”与“专题会议”沟通协调机制,“握指成拳”协调解决民生稳定、权利保障、风险化解等问题。目前,已通过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成功解决某置地“问题楼盘”197户业主“办证难”民生问题、化解房产领域多年群访风险,为整治“问题楼盘”遗留问题、盘活危困企业资产摸索出法律解决方案。
细化制度机制
出台《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简化程序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指引》,有效压缩审理时限、降低破产成本。对某上市公司成功启动全市首例预重整程序,率先通过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全省首例执行转破产案件,该案入选四川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制定《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实施细则》,统一移送标准和要求,破解执行难题,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实现对市场的良性促进作用。
深化院校合作
聚焦破产审判队伍司法能力建设,积极推动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落户宜宾。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建立重大事项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依托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组织开展法官培训、专题讲座、学术研讨、课题调研等20余场次,实现司法实务与法学科研有效对接、司法资源和高校资源共享互补。
优化破产管理
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在协助法院依法审判破产案件、企业兼并重组的专业作用,加快破产案件审理,提振经济活力。支持成立宜宾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通过参与人员选任、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助推培育优质破产管理人队伍。出台《执行转破产案件援助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率先在全省申请财政专列破产案件援助经费45万元,为“无产可破”案件提供资金保障,确保破产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邱静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