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检察院:为“绿水青山”撑起“保护伞”

  
2021-12-21 19:40:3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谭别林

12月21日,记者从万源市检察院获悉,该院为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坚决守卫万源蓝天、碧水、净土,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到目前为止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3件,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山”恶臭气”“污染矿”得到有效治理。

针对一些矿山企业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污染环境等问题,该院及时督促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砂石、煤矿等企业环保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矿山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明显改善,让万源天更蓝。

加强对破坏耕地、林地案件的办理力度,督促复垦复绿,让万源山更青。

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积极落实长江十年禁捕政策。办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非法捕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督促违法行为人以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或赔偿生态修复费用,让万源水更绿。

针对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未设立保护标志,位置、范围未向社会公告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乡镇依法履职,保护耕地“红线”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农村垃圾处置不规范、垃圾收集设施损毁、场镇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督促有关乡镇及时整改,城乡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让万源土更净。

切实关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针对万源市太明废油回收站在废油回收炼制过程中产生恶臭气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引发群众强烈不满的问题,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因其收到检察建议后经两次延期仍未履行法定职责,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努力让万源空气更清新。该起案件也是万源市首例提起诉讼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积极开展文化遗迹保护工作,就巴文化遗迹“六块田巴文化遗址”赵家岭巴文化遗址”保护和管理不力间题,向市文体旅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巴文化遗址划定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识,有效促进涉巴文化遗迹文物保护工作,让万源文化氛围更浓厚。

编辑:徐雯夏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