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长“定时定点”主持公开听证 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2021-12-27 19:49:08
     

王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

“感谢国家和检察院的好政策,让我们家庭看到了希望。今天的听证会,既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更让我们体会到了法律的温情。”听到处理结论,死者家属激动的拉着张家洪代理检察长的手说到。

近日,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家洪在巴州区玉堂街道尖山寺村主持“杨某某、马某某等4人刑事申诉类信访案”公开听证会,2名巴州区人大代表、1名尖山寺村村干部作为听证员参会,乡镇人民调解员、申请人亲属及周边群众20余人参与旁听。


 经介绍,2020年11月22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何某某驾驶货车发生侧滑,致被害人孙某某、马某某死亡、被撞公共设施与车辆受损。2021年6月22日,巴州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何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2个月,同时判处被告人赔偿死者亲属60余万元人民币。案发后,死者亲属生活陷入困境,其家人多次到巴州区人民检察院信访,要求检察机关监督人民法院执行仍未赔偿到位的款项。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件高度重视,在审查办理案件的同时,为帮助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促进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家洪亲自到死者家属的居住地主持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原案事实、本次信访案调查情况、法律适用等情况作了说明,并对原案的办理情况、本次信访的理由及主要证明材料的审查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4名信访申请人充分阐述其家庭因刑事案件遭受的损失、目前生活状况及信访请求事项。参会听证员在听取案件情况后,针对案件焦点问题向申请人及承办检察官进行提问,并综合各方提供的情况和证据,一致认为刑事案件给申请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创伤,且未赔偿到位,被害人家庭经济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建议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四名申请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   

张家洪代理检察长在充分听取了各听证员的意见后,表示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死者家属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属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应当予以救助,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案件事实和申请人所面临的问题,联合辖区乡镇政府提出具体帮扶方案,并快速申请司法救助金。最后,张家洪代理检察长鼓励死者家属:“希望你们能够面对现实,在党委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下,重燃生活希望,发挥家庭成员的智慧和力量,齐心创造美好明天”。

据了解,为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巴州区检察院制发《审查案件“定时定点”公开听证制度(试行)》,创新公开听证机制,实行每月月底定时开展、每案定点到当事人居住地开展,将办案场所转移到案发现场、将听证地点搬到群众家门口、将矛盾纠纷调解重心下移到基层村社,以便充分听取群众诉求、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切实化解纠纷,确保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本次听证会是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审查案件“定时定点”公开听证制度以来开展的第一起公开听证案件。通过“定时定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当事人居住地现场听证,居住地群众现场观摩,以提升公开听证效果,让社会公众通过评议直接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的程序正义。接下来,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案为起点,落实“应听尽听”原则,常态化推进此项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障人民参与司法,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