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重点指标创新思路举措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12-30 10:34:14
     

易国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德阳中院供图

“在去年的国评、省评测试中,德阳法院取得了全省第二、全国前列的较好成绩。”12月21日,为梳理工作成效,更好回应社会关切,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通气会,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华刚介绍了德阳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德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文昌带队赴辖区企业调研,主动延伸司法服务

营商环境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在德阳市委坚强领导下,德阳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德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A 优化“立审执”流程全面实现降费增效

“执行营商环境测评工作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严密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中由法院牵头负责的有‘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个指标。执行合同,主要衡量法院解决商事纠纷所耗费的时间、费用和司法程序质量。去年德阳法院执行合同指标在全国、全省营商环境测评中均取得了较好成绩,今年,我们围绕‘更快、更好、更省’目标推出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陈华刚告诉记者,德阳中院出台了规范诉讼费预交、退费程序实施细则,加大对涉诉企业的帮扶力度,禁止单项上诉全盘收费,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2021年1至11月完成网络退费264笔2121万余元,同比分别增加29.41%、166.69%,下一步,针对符合退费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将无需提交申请,实现“无感式”线上退费。同时,德阳法院还全面推广运用“移动微法院”“网络诉服中心”等线上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家门口式”的诉讼服务。1至11月自助立案1728件,收转材料4262份,收转材料较去年同期上涨29.9%。


德阳法院召开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会

“法官,我刚刚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金额不到3万元,是不是我们这个案子要等很久可能也执行不到啊?”“不会的。德阳全市两级法院对3万元以下标的额的执行案件均采取一次性高效执行程序,原则上30天内结案,强制措施应用尽用,尽全力给申请执行人一个满意的结果。”12月18日,德阳中院执行局法官刘胜耐心地回答着当事人。

数据显示,在德阳近三年受理的执行案件中,接近50%都是3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今年德阳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一次性高效“执行大会战”,共受理一次性高效执行案件489件,执结367件,集中兑付案款3610余万元,依法集中搜查35处住所,拘传127人,拘留罚款31人,腾退房屋5处,移送拒执犯罪3人,集中救助16人,发放救助金22.05万元。截至目前,3万元以下执行标的案件执行到位率居全省第一,实现了执行效果和执行效率双提升。

德阳法院创新构建“数智执行”,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执行信息化试点工作,并列入四川智慧法院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之一。通过构建数字化办案、智能化管理的现代工作体系,推动人员团队重组、办案流程重构的深度机制改革。在业务层面设立无纸化中心和执行服务中心,分别负责对案件材料和执行立案、接访的集约处理;在系统层面重构工作流程,建立执行法官与事务团队间的工作分派及反馈机制;在监管层面建立全覆盖预警机制,通过质效管理系统和可视化平台汇总数据,实现事后管理向全流程管理的转变。此项举措亦为当事人大大缩短了权益变现的耗时。

“今年1至11月,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1.66天,同比下降14.5%,审判效率指标保持全省前列。”德阳市中级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杨轩告诉记者,德阳中院依托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施审限精细化管理,将审批流程“关口前移”,提高审批层级,防止隐形超审限和拖延办案。将长期未结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逐案制定清理工作措施,今年1至11月化解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111件;定期对超审限案件进行通报、督办。该院还成立了民法典贯彻实施领导小组,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市法院服判息诉率为95.75%,较去年提升0.62个百分比,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我们还与市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德阳市关于建立涉企纠纷化解联动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召开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并出台《德阳法院涉企审判白皮书》,提高企业法律意识。今年1至11月一审涉企类案件调解撤诉6413件,同比上升20.75%,极大缩短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周期,提升了纠纷双方的满意度。”杨轩告诉记者。

B 推进府院联动充分释放破产审判在资源配置中的活力

“破产就是企业死亡吗?破产制度的功能有哪些?”“我国从1986年试行破产法到2007年施行的企业破产法,其立法历程体现了破产程序价值与功能从清算到拯救的一个转变。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包括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审判是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司法手段。”德阳中院清算与破产庭负责人费元汉解答着记者的提问。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市场萎缩、资金链断裂、经营状况陷入困境,导致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在德阳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中,房地产、传统机械制造、化工、水泥企业比重较大。


四川省证券期货协会调解中心驻德阳市中级法院调解室授牌仪式现场

费元汉介绍,德阳中院率先在全省成立清算和破产审判庭,通过繁简分流助推破产审判加速度,内部挖潜治理破产衍生案件,通过府院联动提高破产工作质效,充分释放破产审判在资源配置中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德阳两级法院审理的中国二重司法重整案、德阳西部国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四川什邡万贯西部惊奇欢乐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案件先后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德阳法院按照“繁案精审、简案快办”原则,将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广到破产审判领域中,以僵尸企业“退出舞台”为简,以困境企业“起死回生”为繁。其中适用简易审理程序审结6件,平均用时同比减少32天。借着建设智慧法院的东风,德阳法院持续加强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实现破产案件“一网专办”,在网上办案全覆盖的同时加大对债务人信息的披露力度。德阳中院出台了《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确立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优先原则,完善破产程序中债务人财产处置机制,进一步缩短破产财产变价周期,节约变价成本,借助网拍平台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财产变现溢价率。在2021年已结破产案件中,破产财产变价周期同比下降36天,变价成本同比下降21%。

通过“立审执破”一体办理提高回收率,提升破产审判质量也是德阳破产审判的特色之一。德阳中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执转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清理执行终本案件,通过充分释明引导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明确执行部门的移送职责清单,细化执行移送材料要求,制发“执转破”文书样式。2021年上半年“执转破”案件数及工作位列全省首位,工作经验被省高院在全省推广。

在德阳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德阳市政府与德阳中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成立联动机制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常态化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法院程序引导和政府部门配套保障的作用。针对问题楼盘的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加强与住建局、建设局、税务局等部门信息互通、风险评估预判,先后推动11个问题楼盘进入破产程序,稳步推进业主办证和楼盘续建难题。在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列破产重整案中,通过第三方垫资方式促成职工工资发放,保障了职工权益涉及职工800余人。

旌阳区法院、什邡市法院等基层法院向当地政府申请设立企业破产保障资金由当地财政保障资金来源。企业破产保障资金的设立,有效解决了破产审判中破产费用不足的问题,依法促进市场出清,保障破产审判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德阳法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功能,切实将破产审判置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局中谋划和开展,大力推动破产审判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为科学配置生产要素、净化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德阳法院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思路,树立分类处置、利益衡平、尊重市场的理念,做到分类评估、因企制宜、准确施策,恰当运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破产清算,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胜劣汰,保障各方权益。”省人大代表刘春香告诉记者。

C 坚持平等保护营造公平的法治化市场环境

张某与洪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洪某将其在某公司38%的股份转让给张某,转让价款100万元,张某于签订协议之日起60日内向洪某支付价款100万元,洪某收到款项后5日内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协议签订后,张某按照约定向洪某履行了支付价款的义务,等到约定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日期,张某才发现,该股权无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你情我愿转让股权,竟无法登记变更。”随后,张某诉至什邡市法院,并向承办法官抱怨道。什邡市法院经审理查明,该股权转让协议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向张某释明股权转让无法继续履行,随后,张某与洪某达成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退还股权转让款100万元的调解协议。


德阳中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通气会

龙某系某科技公司的股东,并参与了该公司的实际经营。今年4月22日,龙某将该科技公司起诉至旌阳区法院,龙某称该公司自2018年成立以来,从未向股东公开过公司股东构成和出资情况,也未公布过公司章程、未召开过股东会、未向股东进行过红利分配。2019年8月、10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仅通过微信,向股东们发送了不真实且违法违规的财务收支情况和经营情况告知书,又于今年1月宣布公司亏损已达80万元,如有股东愿意继续经营则承担债务再接管公司,否则前期出资及协议均作废,与公司今后的经营、管理、盈亏再无任何关系。

龙某认为,相关告知书侵犯了股东的知情权和实体权益。为进一步查清公司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情况,龙某向该公司发送了查阅申请,但未收到书面回复,遂诉至旌阳区法院。经旌阳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该科技公司在指定时间内,如实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到查阅之日止的公司章程、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供龙某查阅和复制。

“这样的案例很多,保护中小投资者,主要衡量在利益冲突情况下少数持股者受到保护的情况,以及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权利。德阳上市公司少,相关证券期货类纠纷案件较少,故德阳法院因地制宜将对该项工作扩大到全部公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德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陈洪斌告诉记者,针对公司运行实践中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象时有发生,德阳法院完善了诉非衔接、繁简分流等工作机制,通过诉调对接、律师申请调查令、繁简分流等制度的规范运行,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6月29日,德阳中院联合德阳市委政法委、市工商联召开了德阳市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会,会上,“平等”“公平”是参会企业家提及频率最高的词汇。德阳法院通过妥善审理涉股东出资、股权确认与转让、股东名册变更、利润分配等案件,保障股东知情权等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优化,建立规范透明的现代企业制度。今年1至6月,两级法院共计审理公司股权类纠纷8351件,庭审直播率、裁判文书公开率均超80%。

德阳法院还进一步完善“调、裁、审”多元解纷对接机制,提高纠纷专业化解能力和水平。德阳中院与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共同签订《证券期货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并设立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调解中心驻德阳中院调解室,促进证券期货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与德阳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共同建立商事纠纷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引导仲裁参与纠纷化解。设立证券期货类纠纷专业合议庭,专业审理证券期货、公司类等涉及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集中司法资源推进专业化审判。


成功化解涉企纠纷后,当事人向法官赠送锦旗

同时,德阳法院还联合市金融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单位建立证券期货普法分工宣传机制,联合印发《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的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化指引、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引导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和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各成员单位累计推送的保护中小投资者主题的线上宣传已较去年同期增加近60篇,阅读量突破万余人次,其中“德阳中院”微信公众号阅读量同比增加3000多人次。

结语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内核。

下一步,德阳中院将继续紧扣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紧盯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司法需求,主动作为,聚焦关键,紧扣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进一步促进德阳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王瀚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