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杨元禄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就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即将实施前夕,12月29日,泸州中院联合泸州市妇联,泸州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共同为未成年人撑起一张保护伞——“酒麒麟+酒城桂花姐”泸州市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应运生。来自泸州四县三区27名家教指导员领证上岗,泸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李堂兵,泸州市副市长马宗慧,泸州中院院长李俊等出席签约仪式。
27家教指导员领证上岗
“协作机制”的主要内容为: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以多部门联合协作为抓手,有效整合社会力量,构建涉少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强化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为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为此,泸州中院、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在泸州市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叙永县法院联合挂牌设立全市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将基地建成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典范,为参与家庭教育指导的相关人员提供案例教学阵地。基地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沙龙、亲子活动、咨询、心理辅导等,引领涉诉家庭提升教育能力,帮助更多家庭培树科学教育理念。
市妇儿工委办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推动建设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市妇联加强对全市家庭教育指导师的管理和培训,建设市级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基地,开展家庭教育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市法院建立涉诉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库,专家库人员由市法院与市妇联联合推荐。入库专家亲自或者指导各区县家庭教育从业人员为涉诉家庭提供帮助。
市妇儿工委办对市级成员单位、区县妇儿工委办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市妇联指导各区县妇联单独或者联合区县法院等相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点。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失教失管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确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及时转介对口站点,联合为存在问题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李俊表示:即将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表明,家庭教育从此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为此,泸州两级法院立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合理布局审判资源,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家庭教育从单个家庭以家规、家训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全社会以法治为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新模式转换。这是时代和法治的进步,也是法院的进步。
今年以来,泸州两级法院举全市之力,全力打造的“酒麒麟”法治品牌,将守护公平正义和群众幸福作为核心内涵。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酒麒麟”的题中之义、应有之责。从此,“酒麒麟”将与泸州市妇联的“酒城桂花姐”品牌通力协作,共同落实好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全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力争创新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家事审判机制,积极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堂兵表示:天下之本在于家。泸州市妇联、市教体局、市文明办等8部门联合编制家庭教育五年规划,学校、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实现全覆盖,线上线下打造“智慧父母”微课堂、“幸福使者 母亲课堂”等家庭教育工作品牌。泸州中院认真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和机制改革,将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与恢复性司法理念相结合、与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相结合、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相结合,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泸州特色的家事审判路子,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家庭教育促进法》明年1月1日将正式实施。泸州中院与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联手打造的“酒麒麟+酒城桂花姐”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是泸州市委重视家庭教育工作的务实举措。泸州市委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关心未成人健康成长,努力从各方面提供强大支持和坚强保障,坚持以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家事审判改革纵深发展、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全力打造平安泸州、幸福泸州、和谐泸州、美丽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