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一银 何安会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在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一间调解室格外“热闹”。小小的调解室里一圈又一圈坐满了人,人们从焦急愤懑到欣喜不已,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来,在2011年3,自贡市富顺县某农业公司与富顺县某村7个村民小组分别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在2015年经7个村民小组许可,该农业公司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了另一文化公司。因经营困难,文化公司一直未支付2019、2020年度的流转费,在多次催收无果后,当地村民向富顺法院起诉,一审审理后,村民对一审判决不服,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自贡中院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村民焦急的情绪及合同的不完善导致双方有较大争议,如何尽快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成了首先要思考的问题。
“200多名群众两年没拿到流转费了,我能理解他们急迫的心情,繁简分流的意义本身就在于高效优质为当事人解决困难,让更多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该案承办人如是说。
自贡中院简案团队主动担当作为,承办案件后主动与案件属地街道富顺县东湖街道办沟通联系,在自贡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联合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对调解过程进行指导,并对调解案件的流程、调解协议的达成等调解事项进行了规范。东湖街道办主任结合涉农案件性质及特点,为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明情理。
经过一上午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土地流转费达成共识,本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圆满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