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谭别林
11月9日,万源市检察院现场宣告送达首份《督促监护令》。一名省人大代表及两名市级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应邀到场监督。
据悉,这是该院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深入落实最高检“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又一举措。
今年以来,该院巴山新苗工作室在办理涉未成年案件过程中发现,多起案件均涉及到同一名被害人。经过调查,该被害人的监护人长期多年外出务工,对其成长过程缺少关爱、失管失教,其养成诸多不良行为习惯和受到犯罪侵害与其父母监护缺位、监护不力有一定的关系,该院依法制作《督促监护令》并进行现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张天红副检察长主持宣告会,对被送达人进行现场宣读送达《督促监护令》并进行释法说理,强调“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基本单位,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保护和父母监管对未成年的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省人大代表李蓉表示,万源市检察院的这一份检察工作文书意义重大,也将给涉案未成年人营造更好的成长环境,希望“督促令”能形成制度机制,助力检察工作,守好家庭保护这一道防线。两位人民监督员也对该院发出《督促监护令》的工作表示肯定,希望通过共力合作不断加强监护权监督,督促监护人认真落实家庭保护责任,履行监护职责护航孩子健康安全成长。
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印发《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实施要求,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该院积极探索家庭教育工作,力争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宣告送达后,被送达人积极表态并进行郑重承诺,以后学法懂法,教育引导好孩子,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好的学习生活成长环境,也要向身边的人积极宣传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