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检察院为未成年人实施全面综合双向保护 “未”爱护航 守护成长

  
2021-11-17 10:32:56
     

近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以“如何加强家庭帮教效果”为主题,邀请4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家庭教育课堂”。

“我们组织这次亲职教育,目的不仅是让涉案未成年人接受法律的洗礼,还要让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接受法治教育,为他们指明教育未成年人的方向。”授课的检察官肖小华表示,“我们真心希望,能够用亲职教育方式唤醒父母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换回本不该缺位的亲情。”

课堂上,肖小华结合两个典型案例,在如何构建良好家庭关系、促进亲子沟通、加强自我情绪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真正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帮助其法定监护人及时认识到家庭教育的深层次问题,配合司法机关,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尽快回归校园、家庭和社会。

“听了家庭教育课,才明白以前我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关爱实在太少了。以后我们一定认真引导孩子,帮助他好好矫治。”课后,4名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纷纷向检察官作出保证。

据了解,这次“家庭教育课堂”是南溪区检察院将亲职教育融入办案全过程,通过家庭指导师、心理疏导师和妇联、团委、司法社工等人员,以个别辅导、集中教育、电话跟踪、入户回访、微信交流等形式,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提高责任意识,改进教育方法,从根源上预防涉案未成年人再次犯罪的一大举措。不仅如此,近年来,南溪区检察院在惩治、教育、预防、保护、治理上持续发力,不断推进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双向司法保护,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突出主责抓办案

南溪区检察院落实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通过特殊司法帮教挽救未成年人,全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三年来,共依法批捕性侵、拐卖、欺凌、“校园贷”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2人、起诉30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11人、不起诉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5人,挽救的3名涉罪未成年人考入大学;向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2万元。

该院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对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及时提前介入、跟踪督办。针对案件中反映的家庭教育不当或缺失问题,全面推进亲职教育,督促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建成“南检蓝·润苗”工作室,形成集案件办理、心理疏导、犯罪预防和司法救助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中心,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取证到位,避免“二次伤害”。

严格落实“保护、教育、管束”理念,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最大程度发挥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转化功能。推进未检工作进高墙,对看守所在押和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未成年人开展涉未巡回检察,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强化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监督,对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干预矫治。

突出联动重宣传

南溪区检察院多方面发力,通过继续加强检校合作,大力推进源头治理和宣传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及受害事件发生。三年来,11名由区检察院检察官担任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共开展法治巡讲30场次,受教人数7000余人。

据了解,南溪区检察院把法治副校长工作与“法治进校园”活动相结合,与开展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座、检察官进班级活动,加强自护教育,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深化与区公安分局、区教体局联合会签的《净化校园环境检教联动机制》,从查询方式、查询时间、查询主体、查询范围、处理结果等方面,对教职员工进行入职前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将预防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最大限度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录制《南溪检察官&“前哨”班主任》禁毒法治宣传片,推广“禁毒班主任”,与教育部门联合探索出一条检校合作长效路径,持续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

突出共赢抓融合

南溪区检察院从法治助力、社会合力、氛围营造等方面着力,打造新型帮教模式,完善多元化支持体系,三年来,共建立未成年人教育基地2个,联合心理疏导机构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14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5人次。

据了解,南溪区检察院探索司法救助社会专业力量模式,引入“司法+社工”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模式,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整体的帮扶与救助。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分级干预机制、司法社工队伍建设,全方位关爱帮扶困境儿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全方位了解未检工作的内容、方法和取得的成效,更好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凝聚各方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突出共治促落实

南溪区检察院以检察建议促社会治理,以刑事诉讼促行政履职,以规范管理促办案质效,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三年来,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份,向被羁押未成年人谈心谈话11次,播放法治宣传片9次,赠送教育书册40余册,并联合心理疏导机构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心理辅导20余次。

针对中小学生“午托班”乱象,南溪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进行排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要求其整改完善,从根源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区公安分局、区文广局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涉入娱乐场所监管联动工作的意见》,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针对南溪区部分学校周边存在酒类销售网点,且经营者未在显著位置标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南溪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大执法力度,竭力营造良好校园周边环境。

赵娜 王娇思

编辑:王瀚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