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全方位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监督严打击 筑牢食安屏障

  
2021-11-17 10:39:27
     

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上级机关相关决策部署,以抓好食品药品安全链条保护、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主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挖细查、精准发力、各方协调,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拓宽监督渠道 深挖案件线索

涪城区检察院充分利用沟通协作机制,依托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的《关于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及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食品药品领域重点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摸排移送与查办、公益诉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等工作顺利进行,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合力。今年上半年,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就涪城区某砂锅串串餐饮店涉嫌销售使用回收油与区检察院进行沟通,就案件是否涉嫌犯罪以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交流。该案由区市场监管局移送公安机关后,涪城区检察院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引导侦办。

该院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作用,了解行政处罚或涉嫌犯罪移送情况,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线索,防止以罚代刑问题。2019年以来,涪城区检察院已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犯罪案件7件8人。

此外,该院在工作中注重借助市检察院把握政策优势,找准食品药品领域法律监督的结合点,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的制度优势初显。绵阳市检察院发现,绵阳部分农贸市场黄、绿豆芽被检测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四氯苯氧乙酸钠”成分,生产销售者涉嫌犯罪。涪城区检察院根据绵阳市检察院提供的线索,及时与涪城区级相关部门联系衔接,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

加大办案力度 严打违法犯罪

涪城区检察院立足刑事检察职能,紧紧抓住涪城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现的问题,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等侵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案件,形成有案必查、有罪必究的清晰导向。

2019年以来,该院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审查起诉案件15件37人,起诉8件15人,法院判决7件14人,提前介入6件。办理的唐某某等8件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犯罪嫌疑人购入未经国家检验检疫的印度牛肉在绵阳城区非法销售,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涉案牛肉近5万公斤,起诉6件6人,法院分别作出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并处罚金4000元至16万元不等的判决。办理的李某某等3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系绵阳城区个别火锅店、串串店长期使用回收的“地沟油”进行二次销售,给群众健康带来严重威胁,目前,涪城区检察院已起诉2件至法院,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强化公益诉讼 守护食品安全

涪城区检察院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全方位守护食品安全。2019年以来,该院以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泛、最直接的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网络餐饮等为监督重点,共办理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份,督促行政机关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该院发现部分网络餐饮入网商家无证、不亮证或无实体店经营餐饮,个别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未核实入网商家的条件、对入网商家管理不到位等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及时向行政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对“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和涉案入网商户予以行政处理。监管部门对相关平台负责人予以约谈,对185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专项清理,对86家违法经营商户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整改或下线。

涪城区检察院充分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精神,2019年以来共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现已对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被告人提起惩罚性公益诉讼赔偿请求,要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如在陈某等人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中,陈某等人为使板鸭、烟熏兔等卤制品颜色红润卖相好,便在生产、销售的板鸭、烟熏兔等卤制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酸性橙Ⅱ”,长期食用可能引起严重食源性疾病,为维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要求惩罚性赔偿,被告人被判处支付15万元惩罚性赔偿金。

融入社会治理 构建食安屏障

涪城区检察院注重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方式,建立食品安全保护屏障,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活力。

针对农村地区家庭小作坊、加工厂与销售部三合一的现象,农贸市场、水果蔬菜批发市场的食材批发商均处于食药安全领域监管的薄弱环节,该院建议区市场监管局加强监管、建立批发食材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有效促进堵塞监管漏洞。

该院还积极主动作为,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对涉案的食品进行集中销毁、掩埋处置,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同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提醒市民群众在购买新鲜食用产品时,一定注意不要被食品鲜艳的颜色所诱惑,食用前须用清水洗净,有效降低有害物质的残留量,降低危害性。

彭平 秦家智 刘聪

编辑:王瀚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