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是落实中央司法改革精神,推动行政诉讼制度完善创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整合司法资源,减少地方行政干预,维护司法权威。今年以来,恩阳区法院深入调研、认真剖析在推进该项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存在的问题
当事人诉累增加,部分当事人不予理解。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地域保护,排除不当行政干预,确保司法公正。从司法实践中来看,大部分当事人更愿意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但也有少部分当事人认为不在自己所在地法院办理案件,立案、开庭等都需要自己奔波他地,增加了自己的诉累。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可能会导致行政案件数量上升。集中管辖后案件数量约有20%的增浮,其原因是异地审理和行政案件成本较低,当事人没有顾虑,认为异地审理案件办理会更加公平公正。
府院互动任重而道远。集中管辖后,行政案件所涉行政机关增加,大多数是异地行政机关,导致行政协调难度加大,其原因主要是对其他辖区行政纠纷的症结所在不一定清楚,协调惯例、协调方式不一定一致,从而导致行政和解率有所下降。
交叉管辖还不够彻底。当前大多数地区采取的是一家法院集中管辖,受理全市辖区内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包括自身所在辖区,彻底交叉管辖还未做到。
对策建议
着力构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相关匹配机制。建立跨域立案机制,当地的行政案件在当地法院通过审查后直接立案,再由当地法院移交管辖法院,切实解决当事人立案问题。建立巡回审理点机制,坚持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原则,制定巡回审理制度,在各区县法院设置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理。三是建立委托送达、调查机制,委托当地法院行政审判庭向当事人和涉诉行政机关直接送达,需要调查的行政案件委托当地法院进行庭前调查取证,收集固定证据,从而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审判质效。
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法院的沟通交流,其他法院行政审判庭有义务配合集中管辖法院的工作,协助加强与各地涉诉行政机关的交流沟通。进一步加强府院良性互动,建立大要案件协调机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庭审观摩学习等机制,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建立两地集中管辖机制。建议采取市内两地法院集中交叉管辖模式,让异地审理更加彻底。
加大宣传力度。多层面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必要时可以市为单位开展集中宣传,让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同时灵活宣传方式,加大以案说法的力度,通过庭审旁听、法制节目等形式让老百姓真正信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
(苏伶俐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