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南溪:“五老”调纠纷 法庭做“后盾”

  
2021-10-27 15:05:0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夏菲妮


“叔叔您放心,我妈妈手里有钱了一定会第一时间把钱还给您……”日前,在宜宾市南溪区法院罗龙法庭“五老调解室”内,黄某和罗某在“五老调解员”向传英、王树成的讲解劝说下,终于握手言和并签订调解笔录。


据了解,黄某与罗某的丈夫万某(已经病逝)系朋友。2014年3月,万某因投资生意向黄某借钱,并与其妻共同出具20万元的借条,约定两个月内归还。后因万某生意投资失败,又于2015年初患病入院治疗,直至2017年前,仅归还借款28000元。黄某在万某去世后,多次向罗某催收无果,于9月23日向南溪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流转至罗龙法庭。庭审中,黄某称交付给万某2.8万元现金,其余17.2万元通过邮政储蓄银行转款到罗某账户。罗某辩称虽然黄某将借款转至其银行卡,但钱由其丈夫支取,自已没有使用所借款项,不同意承担还款义务,并对黄某所说的现金交付不予认可。

由于双方是故交,承办法官认为本案有调解基础,于是便与“五老调解”调解员联系,共同制定调解方案。经过三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罗某于2022年12月31日前归还原告黄某借款144000元。

这是“五老调解室”成功化解众多矛盾纠纷中的一个案例。据罗龙法庭庭长郎桔介绍,2019年12月,为更好地化解家事、相邻关系等较为普遍的乡村纠纷,罗龙法庭专门设立了“五老调解室”。通过邀请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老军人、老教师参与诉前、诉中矛盾化解,利用五老代表,群众口碑好,群众基础深厚,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融入到审判工作中,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面对法庭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趋势,2021年罗龙法庭优化“五老调解室”工作方法,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将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融合。同时提高调解效率,对于当场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当场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法治引导和保障作用。

“‘五老调解室’不仅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力补充,也是南溪法院直面基层司法需求,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平台。”南溪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成立以来,“五老调解室”已成功化解纠纷80余件,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