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中院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唐万贵
记者8月5日从攀枝花中院获悉,近日,该院印发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攀枝花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扣市委重点工作提出27条具体措施,对充分发挥审判和执行职能服务保障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细化了工作要求。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工作落实,着力为推动“三个圈层”联动发展、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加快建设川西南滇西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要求,加强权利保障维护创新成果,为“聚焦聚力强支撑、稳增长”贡献司法力量。加强涉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加大对钒钛新材料、含钒钛机械制造、石墨新材料等重大科技项目技术创新成果、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商标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引导产能要素向新兴产业集聚,支持钒钛磁铁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阳光康养、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妥善审理破产案件,化解过剩产能,引导钢铁等传统制造业主动调整结构,将产能要素向钒钛高新产业、科技创新产业等领域集聚。加大执行攻坚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产权保护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
坚持公正司法优化营商环境,为“统筹城乡稳基础、提水平”夯实法治基础。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依法准确认定合同效力,切实维护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依法公正审理公司产权利益纠纷案件,加强股东权益保护,促进公司治理完善。坚决防止司法权力滥用,坚持规范、阳光司法,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着力服务好全市统筹推进老城提升区、“两城”加快发展区、南部拓展区建设,切实为城市功能完善升级和品质提升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完善司法举措助力社会治理,为“千方百计增人口、扩规模”形成司法合力。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促进宜居宜业和谐社会构建。依法妥善审理刑事案件,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法律界限,依法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权利。依法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妥善处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预防和妥善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注重司法为民提升服务水平,为“补齐短板增福祉、惠民生”提供司法服务。着力降低企业司法维权成本,从立案、诉讼、保全、执行等各方面优化服务工作举措,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累。依法高效审理行政案件,加强对行政行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积极为《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开展专项审判防范重大风险,为“守牢底线保安全、促稳定”落实司法保障。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促进金融便利和维护金融安全并重,引导和规范金融交易,降低融资成本,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妥善处理涉环境资源案件,保障金沙江河谷生态治理等重大环境保护工程顺利推进。
《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司法服务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完善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每一个涉及创新驱动发展的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确保每一项服务保障举措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深化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信息共享,推动形成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的工作合力。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合同风险防范等突出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调研,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增强创新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完善法官业绩考核办法,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法院工作实际的考核机制,优化考核指标权重设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服务举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