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亚 王剑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以前,江边盗采砂石留下了一个个超级大坑,我们根本不敢靠近,就怕塌方、踏空。现在再也没人乱挖砂石,晚上都安静得很!”近日,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检察官在非法采砂生态修复现场验收时,宜宾市三江新区三江村村支书高兴地说。
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现场核查修复情况
2018年3至5月,为获取高额利润,廖某安排吴某等人组织机械和货车,采用夜间作业等隐蔽手段,从长江边非法挖采砂石21000余立方米。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廖某再次组织鲁某等人,采用相同手段在长江边坑凼非法挖采砂石3000余吨用于销售。廖某等人共获利90余万元。
采砂点位于宜宾市三江新区三江村,属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该区域有各种鱼类189种,国家、省、市重点保护鱼类及长江特有鱼种类66种。实施非法采砂,既破坏河床生态植被,影响长江航道安全,又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生存繁殖环境产生恶劣影响。
2020年8月4日,翠屏区检察院对廖某等三人非法采矿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月29日,翠屏区法院以非法采矿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廖某等三人承担刑事责任,并判令被告人承担公益诉讼提请的赔偿、修复国家矿产资源损失费用100余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廖某不服,提起上诉。
今年4月,长江防汛已进入临战状态,但该案尚在二审审理期间。据现场勘测显示,该案盗采点已形成长、宽近200米,深10余米的巨大“天坑”,一旦汛期来临,江水渗漏,“天坑”边坡不断垮塌,随时可能发生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严重危及长江航道安全及沿岸村民生产生活安全。
为及时排除安排隐患,该院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等7个部门多次会商,就生态修复“先予执行”方案形成一致意见,并督促落实。
“被告人的诉权要依法保障,但汛情就是命令,公益保护刻不容缓。公益诉讼中探索先予执行,有利于在情况紧急时,及时妥善地排除危险或防止损失扩大。”翠屏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目前,非法采砂形成的坑凼经过三个月的修复施工,已完全回填并播撒草籽覆盖防尘网,并在周边设置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河床生态植被得到恢复,航道安全得到保障,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生存繁殖环境得到改善,生态修复先予执行展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