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推动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

  
2021-08-18 12:14:19
     

今年以来,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结合“降低羁押率的有效路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工作,围绕审查重点范围,综合运用“一案三查”方式推动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

查基本案情,看适用范围是否准确。通过审查案件证据、犯罪主体、主观方面、适用的刑罚、认定的证据和犯罪的形态等,依法合理界定案件是否属于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范围。持续跟踪案件进展情况,根据案件证据、事实和情节发生的重大变化,进行全面“回头看”,重点审查关键证据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综合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险性等,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在各诉讼阶段有尚未发现的犯罪或重新犯罪,是否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免予刑事处罚,羁押期限是否将超过可能判处的刑期等,综合形成是否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

查悔罪态度,看适用对象是否适格。通过查阅案卷中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侦查机关讯问笔录等材料,审查是否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是否属于初犯或累犯等前科情况。通过了解犯罪嫌疑人家庭状况、社会经历、平时表现等情况,具体化社会危险性构成要素,准确把握“可能”“企图”“有现实危险”证明标准,深入分析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情况。通过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案发前后表现、如实供述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签署具结书意愿等表现,审查自愿认罪认罚情况。通过不断深入审查嫌疑人自身情况,结合主观认罪悔罪态度,综合评估是否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

查矛盾化解,看三个效果是否统一。通过查看退赃、退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金额,嫌疑人赔礼道歉诚意,了解精神抚慰和经济损失赔偿情况,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通过开展法治教育,促进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时多角度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提升民众对少捕慎诉理念的认同。查阅谅解文书、听取被害人或其代理人意见,让羁押必要性审查以看得见的形式被理解和接受,有效促进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杨柳

编辑:王瀚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