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让我终于拿到了14万元的工伤赔偿款。”今年5月26日下午,王大姐在自贡市贡井区法院调解室收到转款短信时,流下了激动和欣喜的泪水。
两区法院法官通力合作,化解工伤纠纷案
2018年2月,王大姐到自贡市某休闲中心当客房服务员,清洗物品时,面盆坠落砸伤了她的左足,治疗先后产生医疗费近2万元,休闲中心老板支付了少量的门诊治疗费后便置之不理。自贡市人社局确定其为工伤。
2020年3月,王大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该休闲中心支付工伤待遇,不料,休闲中心已于2018年12月注销了工商登记,仲裁委也以此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通知书》。
王大姐带着无助和迷惘来到贡井区法院。经法官耐心释明和引导,她把原休闲中心的经营者王某某告上了法
庭。王某某因对工伤认定不服向自流井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工伤赔偿案只能依法裁定中止诉讼。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王某某誓要把法定程序走到底,而王大姐也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双方的怨气和隔阂日益剧增。
案件被按下了“暂停键”,但化解工作绝不能“下线”。贡井区法院承办该案的法官尹红梅思考着如何为双方搭建沟通的桥梁,如何运用法、理、情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尹红梅和自流井区法院承办法官商讨后分头行动,尹红梅采取“账算明”“理说透”的方式将王大姐的工伤待遇逐项列明,并向其释明工伤案件必经的法律程序和面临的时间因素等;自流井区法院法官则向王某某讲明个体经营的风险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其正确面对用工矛盾,主动承担赔偿责任。通过一次、二次……数次的电话沟通和当面析法,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共识。
5月26日,两地法院及时组织王大姐和王某某现场进行调解并达成了赔偿协议,王某某于当日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并主动撤回了行政诉讼案的起诉。
贡法宣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