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实习生 魏丹
7月20日,记者从成都市新津区法院获悉,该院永商法庭耗时两年半,与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涉外离婚纠纷案。该案也是新津法院受理的首起涉外离婚纠纷被告到庭审理案件。
2013年,徐某与日本籍女友五十某某在省民政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育有一子。没过几年,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18年正式分居。2019年,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新津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但因双方分居多时,丈夫徐某并不知道妻子身在何处。为确保案件依法规范办理,新津法院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汇报,尝试多种办法联系五十某某,终于通过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找到五十某某的联系方式。原来,受疫情影响,五十某某并未回日本,而是一直居住在上海。了解到这一信息之后,新津法院立即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成功送达起诉状副本。
6月25日开庭当日,五十某某如期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从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对双方进行调解,同时严格执行涉外案件审查程序,依法公开、公正、平等地保护国内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双方在婚生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解除婚姻关系。至此,这起耗时两年半的涉外离婚纠纷终于得到圆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