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乡魂我的火龙

  
2021-08-13 10:26:16
     

 

  □ 海上明月
  
  石桥印象
  
  老家达县石桥镇的火龙曾荣登CCTV4“走遍中国”栏目,栏目中对火龙来历、象征以及火龙扎裱、开光、风行的介绍,令我儿时的记忆又逐渐清晰起来。
  
  我出生在乡下农村,距离火龙风行的场镇,也就是当时的区政府所在地,有三十华里。小时候,要想和大人们去公社所在地赶赶场,得使用浑身解数搏得他们一时的欢心才能如愿,轻则放一天牛、割一筐草,重则考试拿个全班第一,更不要说区政府所在地这样的大场面了,我只能时不时地从大人的讲述中捕捉石桥场镇的喧嚣和繁华。至于那正月十一至十五的火龙盛况,我在小学毕业前更是从未亲见,应了那句“热闹是他们的”,我有的只是展望和向往。可能正是这种向往,在潜意识中让我努力去成为石桥场镇的一员,哪怕只是过客。好在机会被我逮了个正着,小学毕业的那年,石桥中学向全区范围第一次招收初中生,我高分考入该校,与心中的“圣地”如期而遇。
  
  石桥场镇是一个有着百年历史的古镇。木板青瓦房屋在石板路两旁错落有致地排列着,古朴又宁静。横七竖八的小街曾令不到十岁的我望而却步,深怕迷路回不去学校。经过四年不间断的渗透——捉迷藏、打斗嬉闹、浪迹小人书店、吃各色香香(四川方言,意为零食)、扇几分钱的烟盒、滚铁环、打玻璃球、抓杏仁籽……在不同的街巷,我和小伙伴们尝试各种不同的玩法,终于,我可以将梁子街、平桥街、大井街、烟市街、红卫路、文昌宫、列宁街、后街等七道湾、八条巷的平面图印制于脑海,再也不担心迷路了。现在想来,我还能对付我的儿子几招,还得感谢儿时的朋友将众多的爱好和情趣分享与我,否则凭我自己单打独斗的本领是不能应付儿子的精灵怪气的。
  
  据说,镇上的每一条小街、每一个巷子都有来历,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列宁街,它因红四军从此经过并留下很多红色口号而得名。刚读书时,我们对红色追忆相当推崇,老师经常带我们来这些地方遛弯,利用红四军留下的足迹教育我们这些乳臭未干的毛孩,因此我对“打倒刘湘”“工农专政,无产独裁”等革命口号至今记忆颇深。另外,这列宁街还让我的第一篇说明文成为全班的范文,那可让我足足幸福、激动了好几天,现在都还心存几分美美的滋味。这篇说明文是一份现场观看记实文章,以说明文的写作方法描写了列宁街上的四座贞洁牌坊。这四座牌坊分别为嘉庆、同治、光绪年间建造,距今已有百年历史,三层斗拱,重重飞檐,镂空花卉,或以八仙过海、桃园结义、三英战吕布故事为饰,或以花卉、动物、棋琴书剑为图,石刻人物可辨须眉,彩绘仕女尚存红绿。这篇文章是无法考证了,也不知当时是靠什么获得老师青睐的,现在唯一能够认知的是该文章绝对真实所见。当然,说起列宁街,我还有一大收获——我家夫人也是生于斯长于斯的,怪不得她时不时会展示些“烈女性格”“驭夫之术”来统治全家,可能与她小时就耳闻目睹这些贞女前辈的逸闻逸事有关。
  
  火龙记忆
  
  据史料,石桥人自古就有一个习俗:为了求得平安,祈求风调雨顺,防止火灾和减少瘟疫,每年元宵节前要连续四夜燃放烟花,待火龙游走于大街小巷时,便群起而烧之。我觉得烧火龙的壮观有趣,关键在于烧,要烧得有法,要烧得得体,才能烧得人见人爱、人人喊好。想要烧得有法,先得从山上精选碴石料,经打制、烘烤制成烟花钵,曾有图省事用钢管做烟花钵的,结果因为爆炸而生了是非。再就是要精心备料,用硝磺、柴炭、铁屑等进行反复研磨,否则会点不着火或者火花不旺,前功尽弃。烧得得体就是要把握钵与耍龙的人之间的距离,过远不能激起他们的兴奋,过近又容易烧了人家的身体。看龙也得有法,一是“等龙法”,就是占山为王,占据有利位置守株待兔,等各单位、各街道的火龙前来拜年,以不变应万变;二是“跑龙法”,就是固定地跟着一条龙跑遍大街小巷,可以看看哪家钱多烟花多,纵观全局。两种看龙法都用之者众,占山为王的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导致更多的人只能看热闹,至于龙是什么样子,只能把握个一鳞半爪了;跟着火龙跑的,往往前呼后拥、你推我搡,全程下来只能半夜收场。实话讲,我的这些认知完全来源于实践,绝无抄袭之嫌。
  
  每年正月十一至十五都是在寒假期间,一放假我便要回到乡下,以至于上初一、初二那两年,我都未能如愿目睹火龙。上初三时,机会来了,学校从大年初八就开始补课,而正月十一至十五的晚上火龙都要来学校。学校操场是烧火龙最好的地方,一是因为地方大,二是因为学校人多势众。我们一般先用人墙设计一个口袋,待火龙一进入口袋,便扎牢口袋的开口,集中烟花钵,霎时,烟花齐放,火花四溅,锣鼓喧天,耍龙的人手擎龙爪,左躲右闪,就是钻不出人群。有时火龙被操场上的篮球架兜住就更不得了,只有乖乖投降,围观群众的叫好声会一浪高过一浪,大有龙行天下之势。从一名等龙的看客,到人墙中的“一块砖”,再到跑龙的看客、烟花钵的研筑者,再到后来走后门亲手耍过二十来分钟的龙,个中滋味,我都有体会。
  
  说到那次耍龙,那可是在正月天,我只穿一条短裤,出发前先用冷水净身,手持一节火龙,在随时到来的烟花中双脚不停地来回小跳,整个过程不能表现出不满意或者用火龙来伤人,否则触怒众意后果就不堪设想,只有被烟花围剿了。我刚跑了两条街,就活生生地被人撸了下来,可见那时的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之高,是当今的文明所无法匹敌的。至于耍龙时身上被灼起的小伤口,我没有去管它,居然两三天就好了,不得不感慨年轻就是好。
  
  那故乡的龙,那故乡的情,令我魂牵梦萦,我曾为此豪情万丈,心潮难平。
  
  (作者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