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代表省检察院向两会作工作报告
昨(26)日上午,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报记者 胥辉 摄影报道
发挥检察职能 为治蜀兴川提供司法保障
——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本报记者 夏修露
司法办案与服务发展有机结合、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同步预防有机结合、打击犯罪与保障人员有机结合、强化法律监督与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有机结合……昨(26)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在报告检察院工作时说,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综合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职能作用,为我省推进“两个跨越”、促进治蜀兴川各项事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A 2015年深耕六项工作
关键词1 服务经济司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结合
全省检察机关跟进500个全省重点项目和50个省级重点项目,严查招投标、资金管理等环节职务犯罪嫌疑人349人,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破坏生产经营的犯罪嫌疑人362人,办理企业商事申请监督案件417件。打击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3207人;查办非法介入市场化配置资源商业贿赂职务犯罪嫌疑人124人。
对涉及改革创新的案件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对57件经济犯罪案件监督立案,对86件不当立案监督撤案。打击破坏环境资源、非法占用林地犯罪专项监督活动,起诉1179人,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53人。依法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案件,起诉1077人,涉案金额60亿余元,不起诉148人,妥善化解因非法集资引发的信访案件。
关键词2 反腐倡廉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预防结合
2015年,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2008件2483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252人(含厅级45人)。在重点行业系统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嫌疑人453人,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嫌疑人37人。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241人。
针对群众关注的执法、司法权钱交易问题,查办行政执法人员566人、司法人员90人。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挽回损失6.9亿余元,同比上升34.08%;抓获在逃人员12人,追回潜逃13年的全省首例、全国第15例“红色通缉令”外逃人员朱振宇。
关键词3 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结合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的惩治威慑功能,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1250人,起诉63027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对捕后无羁押必要的1486人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实现羁押“零超期”。对1007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00余万元,听取律师意见19421次,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12716件。
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1000人、不诉598人,依法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54名精神病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开展刑事和解后不捕501人、不诉656人,促进修复因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
关键词4 规范执法强化监督与规范权力运行结合
聚焦执法不严问题强化侦查监督,监督立案878件,追捕815人,追诉2022人;纠正不当立案534件,不捕11681人,不诉4328人,纠正侦查违法1624件。对裁判和赔偿调解案件加大监督力度,受理申请监督案件754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2件。加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提出监督意见30件。探索对法院裁判执行和非诉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提出监督意见90件。
进一步畅通执法、司法信息传输渠道,实现全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对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96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497件。
关键词5 司法能力司法规范化建设与深化改革结合
全面排查2013年来办理的案件,对存在不规范情形的7146件案件、9项45个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和挂销号制度。对不规范案件实行省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包片督导,对102名相关人员严肃追责,对30起问题突出案件向全省通报,对律师反映的25件司法不规范案件跟踪督办。
对取证瑕疵的要求补正或书面解释283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铁路检察院改革,将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从7种情形拓展到11种,并向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措施变更等关键环节延伸。加快检察新媒体建设,四川检察机关在全国第三、西部首个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
关键词6 自身建设提高能力与巩固基础结合
省检察院分两批对市级院班子成员和县级院检察长开展集中轮训。派出13个督察组对78个市、县院执行纪律禁令情况开展交叉督察。对7个市级院检察长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4人受到党纪检纪处分。
全省全面上线运行由案件分析、证据管理、律师阅卷等7个子系统组成的电子卷宗及智能办案系统,推进全省三级检察院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建设。运用电子数据取证开展技术协助3411件。7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省检察机关110个集体、391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B 2016年着力五大方面
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
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决打击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办理涉农、扶贫各类案件。改进司法方式方法,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黄赌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网络安全、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各类犯罪。加强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深化以案释法、刑事和解、民事和解、司法救助工作。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业化体系和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
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的职务犯罪,地方换届选举中的职务犯罪,以及行贿、商业贿赂犯罪。推进追逃追赃工作。深化侦防一体化建设,开展同步预防,积极提出预防建议,促进完善行政权力、经营管理权力运行机制。
完善诉讼监督体系
增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检察实效。深入推进民事行政诉讼裁判结果、审判程序、执行行为“三位一体”诉讼监督体系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深入开展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大力推进自身司法规范化建设,狠抓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坚持抓基层强队伍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引导检察人员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司法方式。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远程视频讯问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着力解决“三州”及经济欠发达地区检察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推进检察援藏援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