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检察院创新推出“互联网+”考察
通过微博微信 微罪少年向检察官汇报
张敏 许敏 本报记者 郝飞 刘冰玉 文/图
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家住外地,检察院如何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近日,记者获悉,郫县检察院创新考察方式,因地制宜推出了“互联网+”的考察方式。
三大平台随时了解考察人动态
近日,在郫县就读的少年尹某等人为在毕业离校之前疯狂一下,采用拳打脚踢等方式殴打同班同学罗某,造成罗某腹部外伤,脾脏挫裂伤。鉴于尹某等四人系在校学生、案发后投案自首、在父母的协助下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罗某的损失、认罪态度较好、具备有效家庭监管、教育条件等,郫县检察院在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后依法决定对尹某等四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6个月。但由于四名少年家住外地,不便于随时到院接受考察和监督,郫县人民检察院因地制宜推出了“互联网+”的考察方式。
据郫县检察院介绍,该院办案检察官通过互联网的微信、微博、视频聊天三个平台,实现对四人的实时动态考察。其中,利用微信平台,四人定期向未检检察官报到,推送自己所处的位置,以便未检检察官随时了解其是否离开所处的县、市;利用网络电话、视频平台,未检检察官不定期与四人进行视频聊天,面对面交流近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了解、评估四人的思想动态,并鼓励他们积极学习新技能。利用微博平台,由检察官发起读书讨论,少年们各抒己见,共享读书心得,并通过一些案例评析、最新法律法规的发布,对四人进行法制教育,这四名少年在生活或工作中有涉及到法律的疑问,也会向检察官咨询,做到了法律真正的入脑入心。
随时互动彼此建立深厚感情
记者了解到,考察期间,对烹饪很感兴趣的黄某把自己想去学厨师的想法告诉父母后,遭到父母的反对,他把自己内心的想法告诉了检察官。检察官认为有一技之长能帮助黄某乐观面对生活,重塑自信,于是积极与黄某父母取得联系,与他们交流。尽管最后黄某没有实现这个梦想,但是检察官经常在黄某的微信朋友圈看到他发布自己做出的美味佳肴,对他积极进取的精神感到很欣慰。
同时,考察期内,四名少年与检察官均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当四名少年得知检察官的孩子生病时,他们及时打电话关心询问,并且在未检检察官的鼓励下,这四名少年学习了驾照、婚纱摄影等技能,均过上了正常生活。
由于考察期内四人均无违规违纪行为,表现良好,郫县检察院检委会审议对四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考察期结束后,尹某向检察官表示,经过6个月的认真思考,自己已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感受到了生活的艰辛和不易,体验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宽容,以后一定要以更加积极的生活态度来面对今后的生活。
据该院检察官许敏介绍,“互联网+”的考察方式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挽救非常有意义,这种方式没有面对面谈心的尴尬,用文字或视频的方式易于让犯罪的未成年人打开心扉,进而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三观,引导他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